
招标公告
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节能改造工程第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节能改造工程已由迁安市发展改革局以迁发改审字[2015]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拨款、部分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青杨小区1#、2#、3#、4#楼,企业矿山住宅楼,食品公司住宅楼;
2.2建设规模:共6栋楼,总建筑面积23279.51平方米。
2.3合同估算价:约800万元。
2.4计划工期:预计2015年8月29日开工,2015年11月11日竣工,共7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所涉及全部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两个标段,本标段为第一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河北省外进冀企业的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上须有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经理姓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开评标顺序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5日至2015年8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的投标报名系统上进行网上报名。
4.2外埠企业须在开标时提供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原件(由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具,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上须有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经理姓名),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8月5日至2015年8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2:30至5:00,投标人需持“网上报名回执单”(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迁安市财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部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未领取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25日上午9:30,地点为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三环信用联社办公楼东半部四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和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韦长怀
地 址:迁安市花园街689号
邮 编:064400
联系人:宁书会
电 话:0315-7635758
招标代理机构:迁安市财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宪贵
地 址:迁安市兆康街东段路南
邮 编:064400
联系人:李坤
电 话:0315-7638926,18931482683
传 真:0315-7638926
电子邮箱:19843911@qq.com
201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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