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中医医院污水处理站给排水、设备安装及通风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5-07-30  来源: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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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市中医医院污水处理站给排水、设备安装及通风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迁安市中医医院污水处理站给排水、设备安装及通风工程已由迁安市发展改革局以迁发改审字[2011]1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迁安市中医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部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迁安市钢城西路南侧,五里山社区西侧;
 2.2建设规模:包括污水处理站给排水、设备安装及通风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合同估算价:约90万元;
 2.4计划工期:预计2015年8月25日开工,2015年10月9日竣工,共4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所涉及全部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河北省外进冀企业的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上须有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经理姓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30日至2015年8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报名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指定地点报名。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如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为被授权人缴纳的2013年1月以来的职工养老保险凭证(该凭证应满足具有:投标单位名称、被授权人姓名、缴费年度、企业注册地社保局有效印章等几个条件)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原件及复印件;
 4.2外埠企业须在开标时提供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原件(由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具,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上须有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经理姓名),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7月30日至2015年8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2:30至5:00,投标人需持报名资料到 迁安市财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部 现场填写登记表并同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未领取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19日上午9:30,地点为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三环信用联社办公楼东半部三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和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迁安市中医医院
 
 法定代表人:刘向东
   
 地  址:迁安市永顺街1028号

 邮  编:064400
   
   联系人:郭振军
   
 电  话:0315-7636901  

         

 招标代理机构:迁安市财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宪贵
   
 地  址:迁安市兆康街东段路南
   
 邮  编:064400
   
   联系人:李 坤
     
 电  话:  0315-7638926,18931482683

   传  真: 0315-7638926
     
   电子邮箱: 19843911@qq.com
   
                                      2015 年 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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