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迁安市夏官营镇中心卫生院改造项目已由迁安市发展改革局
以迁发改审字【2015】1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迁安市夏官营镇中心卫生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家补助资金60%,地方财政配套4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迁安市夏官营镇中心卫生院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迁安市夏官营镇中心卫生院院内
2.3建设规模:新建砖混结构附属用房,建筑面积77㎡;新建砖混结构警卫室,建筑面积28.89㎡;新建污水处理池;主楼、西附楼、东附楼二层改造;外网;中医区装修;废渣外运等。
2.4概算投资:85万元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竣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预计工期:工期日历天数为90天
2.7招标范围:卫生院改造清单及附属用房、警卫室和污水处理池施工图纸所包括的全部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13日至2015
年7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2:3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的投标报名系统上进行网上报名。
4.2外埠企业须在开标时提供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原件(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上须有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经理姓名,由河北省住建厅开具),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7月13日至2015年7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2:30时至17:00时,投标人需持“网上报名回执单”(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兆龙宾馆103房间(迁安市兆康路与丰安大路北行80米)。(招标代理指定具体地点)现场填写登记表并同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未领取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5日9时30分,地点为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三环信用联社办公楼东半部三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迁安市夏官营镇中心卫生院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迁安市夏官营镇夏官营村
邮 编: 064400
联系人:
王金龙
电 话: 0315-7929788
传 真: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 唐山宏远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唐山开发区宏扬花园D10-8号底商
邮 编: 063000
联系人: 刘 方
电 话:
0315-7688899
传 真: 0315-7688899
电子邮箱: 549751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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