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物价局 关于调整我省成品油价格的公告(2015)8号

发布日期: 2015-05-12  来源: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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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5〕219号)精神,现将调整后我省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及有关事项公布如下,自2015年5月11日24时起执行。


河北省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2015年5月11日24时起执行)

     单位:元


品 名 品质比 每吨价格 每升价格     备 注
一、汽油(Ⅳ)1.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每吨分别提高255元和245元。供交通、民航等专项用户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等额调整,调整后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每吨分别为7745元和6760元。其中,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即汽、柴油(标准品)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7345元和6360元。普通柴油(标准品)供应价格按照车用柴油(标准品)价格每吨扣减370元执行。
2.车用乙醇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同标号汽油(Ⅳ)最高零售价格执行。
3.液化气最高出厂价格按照与供军队等部门用90号汽油供应价格保持0.89:1的比价关系确定,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出厂价格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4. 根据省物价局、交通运输厅《关于实行道路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冀价经费〔2012〕11号)规定,我省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仍为0.012元/人公里。
5. 其他相关价格政策按《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相关补贴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
90#汽油(标准品)10081006.05
93#汽油10685866.52
97#汽油11290726.89
二、车用柴油(Ⅳ)
0#车用柴油(标准品)10071156.15
正5#车用柴油9869736.02
负10#车用柴油10675426.51
负20#车用柴油11178986.82
负35#车用柴油11581827.07
负50#车用柴油11883967.25
三、普通柴油
0#柴油(标准品)10067455.83
正5#柴油9866105.71
正10#柴油9664755.59
负10#柴油10671506.18
负20#柴油11174876.47
负35#柴油11577576.70
负50#柴油11879596.88


河北省物价局    

201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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