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12-01-10  来源:大五里镇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中共大五里乡党委

大五里乡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村 "两委" 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河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村党组织和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唐山市《关于做好全市村 "两委" 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迁安市《全市村 "两委" 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现就做好全乡村 "两委" 换届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选准配强村 "两委" 班子为目标,努力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唱响 "树正气、促转型、求跨越" 主基调,全面掀起 "四五" 转型新高潮,加快建设 "生态之乡、宜居家园" ,奋力推进全乡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村制宜,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稳妥推进,努力维护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

2、党管干部原则。村 "两委" 换届工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稳步推进,每个环节都要坚持党的领导。

3、德才兼备原则。坚持 "四化" 方针,真正把那些政治素质好、领富能力强、协调本领强、群众满意度高的优秀人才选进村 "两委" 班子。

4、依法办事原则。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河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政策法规进行,做到法定的程序不变,规定的步骤不少。

5、发扬民主原则。认真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充分调动他们正确履行民主权利的积极性。

三、目标要求

通过换届,努力实现农村基层组织、领导班子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党在农村的领导核心地位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扎实推进,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不断完善,基层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不断增强。村 "两委" 按期换届率达到100%,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一次成功率分别达到100%90%以上。

1、 "一好双强" 队伍不断壮大。力争80%以上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以及60%以上的其他村 "两委" 班子成员达到 "一好双强" 标准。

2、班子结构得到优化。村 "两委" 班子要形成以45岁左右为主体,35岁左右占一定比例的梯次配备,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原则上不再推荐提名85%以上的村 "两委" 班子成员达到高中(中专)以上文化水平。按照《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参加村 "两委" 换届选举的实施方案》要求,选拔到村任职满一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副主任。鼓励 "农村好青年" 和其他优秀人才参与村 "两委" 换届选举。村委会中要有妇女成员。

3、村干部数量实现精简。 "两委" 班子成员职数本着交叉任职、精干高效、减轻负担的原则,以行政村人口数量为依据配备。800人及以下的村一般不超过3人,8011500人的村一般不超过5人,1500人以上的村一般不超过7人。根据我乡实际,各村支委、村委的职数均为3人。超职数配备的村,不增加工资补贴额。提倡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 "一人兼" ,但要因地制宜,不搞 "一刀切" ;鼓励村 "两委" 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支持村 "两委" 班子成员兼任共青团、妇代会、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村民小组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

4、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村党组织明确纪检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以及青年委员等分工。村民委员会明确财经委员、治安委员、妇女计生委员和文教卫生委员等分工。

5、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扎实推进 "两推一选" 办法,条件成熟的可试行 "公推直选" 、 "自荐直选" 办法,建立完善 "两谈话一谈心" 、 "三承诺" 、全程签字等制度。

四、方法步骤

全乡村 "两委" 换届工作,从20121月开始,到20124月底结束。按先村党组织、后村民委员会换届的顺序进行。共青团、妇代会等村级组织换届与村 "两委" 换届统筹考虑,协调推进。换届工作共分四个阶段:

()谋划准备阶段(20121月至26

1、成立机构,建立制度。成立全乡村 "两委" 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村党组织换届工作指导组、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指导组、妇代会直选工作指导组、团支部直选工作指导组等机构,负责换届日常工作。建立协调会议、信息反馈、督查调研、定期报告等制度,加强宏观指导,及时总结经验,研究解决问题。

2、摸清底数,制定方案。换届前,要组织力量逐村开展调查摸底,全面了解村班子运行状况、村干部表现和党员群众反映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好换届实施方案。

3、宣传发动,营造氛围。采取悬挂条幅、书写标语、制作宣传栏,以及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 "七选十不选" 、 "五个注重" 、 "十条禁令" 等内容,实现舆论宣传的全覆盖,使党员群众入脑入心。各村要利用党员活动日、村民代表会深入学习,强化宣传。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形成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态势,为村 "两委" 换届工作顺利进行营造浓厚氛围。

4、抓好培训,提高素质。乡党委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专题讲座、编印资料等形式,对参加换届工作人员,尤其是业务骨干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培训。同时举办农村党员、群众培训班,采取约束、教育相结合的办法,提高他们的民主意识、法律意识和参与意识。

 ()组织实施阶段(2012273月底前)

要加强对党员群众的教育和引导,认真落实 "七选十不选" 和 "五个注重" 要求,把组织满意、党员群众认可的人员推选为村 "两委" 成员候选人。

要严格落实 "七选" 要求:(1)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坚定的政治信念;(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思想进步,品德高尚;(3)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勇于开拓创新,有较强的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4)善于运用示范引导服务的方式、民主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以及法律的手段做群众工作,能妥善解决和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有较强的协调本领和社会管理能力;(5)遵纪守法,自觉履行公民义务,热心为村民服务,有较高的群众威信;(6)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作风民主;(7)年富力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要旗帜鲜明地反对把下列 "十不选" 人员推选为村 "两委" 成员候选人:(1)因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受过处罚,且现实表现不好的;(2)依照法律规定正处在缓刑、假释、取保候审、保外就医的;(3)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或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4)利用宗教、宗族甚至黑恶势力,干预农村正常工作,欺压群众、横行霸道的;(5)法制观念淡薄,长期无理上访,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的;(6)私心严重,办事不公,只想当官,不为群众办事的;(7)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差,不履行法定义务,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8)侵害群众利益,给村民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9)参选动机明显不纯,或非法串联拉选票,以种种手段阻挠、破坏选举的;(10)体弱多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要坚持 "五个注重" ,选好配强村党组织书记:(1)注重支持 "一好双强" 型村党组织书记和其他优秀村干部连任或新任村党组织书记;(2)注重引导创业有成又是党员身份的民营企业家、外出经商人员、农村经纪人、专业协会负责人参选村党组织书记;(3)注重鼓励热心农村工作的市直部门、乡镇机关退休人员、经组织批准提前离岗的领导干部和军队转业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4)注重选拔优秀的、比较成熟的大学生村官参选村党组织书记;(5)注重探索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跨村任职的方法和途径。

1、村党组织换届(2012220前完成)

全面推行 "两推一选" 办法,扎实有序地推进党内民主选举工作。

1党内民主推荐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初步人选1  日)在乡党委指导组的监督指导下,组织召开全村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民主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初步人选,参加推荐会议的党员不少于本村党员总数的80%。推荐结束后,当场统计得票情况并进行公布。根据得推荐票结果,根据得推荐票结果,一般产生职数的2倍人选。

2、村民代表测评推荐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1 日)。在乡党委指导组的监督指导下之后,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党内民主推荐产生的10名人选进行测评推荐,从党内民主推荐产生的人选中,由村民代表按新一届支部成员职数进行测评推荐。两次会议实到会人数分别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80%。村党组织根据党内民主推荐和群众测评推荐情况,一般按不低于新一届支部成员职数的2倍,从民主推荐和测评推荐比较集中的人选中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报乡镇党委审批。要充分尊重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对党内民主推荐和群众测评推荐情况,要当场唱票、计票,当场公布结果。

2)考察审批候选人。乡镇党委对村党组织呈报的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召开党委会研究,按不低于20%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并进行审批,审批结果要及时下发到村党组织并进行公布。

3)组织正式选举。由上届村党组织主持召开全村党员大会,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正式选举前,乡党委先组织每名候选人进行竞职、履职、辞职承诺,之后由全村党员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正式选举。选举采用差额直选的方式。选举时,选举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意志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投票结束后,要当场唱票、计票,当场宣布结果。若当选人数达到应选名额的70%及以上,不再进行选举,否则应进行第二轮选举。如果第二轮选举结束后,当选人数仍不足应选名额的70%,则由乡镇党委就空缺职数指派村党组织临时组成人员,待条件成熟时再进行选举。

新一届支部委员会产生后,应及时召开支委会,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会议由乡党委明确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

4)选举结果报批。村党组织选举结果要及时报乡党委审批。乡党委对党员的选举结果,要予以充分尊重和承认,不得随意改变。同时,要按政策规定,在10日内帮助新老班子完成工作交接,建立健全档案。

2、村民委员会换届(2012220325

在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中,村级党组织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河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依程序按步骤进行换届。

1)推选选举委员会(2012220日至222日)。村民选举委员会是主持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执行机构,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59人组成,其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其中应当有妇女成员。推选产生后,必须及时向本村村民发布公告。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村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依法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按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不履行职责或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依法终止其职务,所缺名额按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或另行推选。

2)推选村民代表。村民代表的推选与村民委员会换届同步进行。村民代表的推选在村民委员会选举后产生。村民代表必须为本村村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遵纪守法,办事公道,有较高威望。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515户推选1人。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村民代表向其推选户或村民小组负责,接受村民监督。积极倡导通过民主程序将优秀党员推选为村民代表。

3)制定选举办法。乡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要指导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依规制定规范具体的选举办法,对村民委员会成员任职资格条件、职数、选举方式、选举程序、时间安排、选民资格认定、书面委托投票、不当或非法选举行为裁定、争议选票认定、回避制度、女性候选人等予以明确和规范。经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报乡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以适当方式向村民公布。

4)组织选民登记(2012223日至229日)要针对城镇化进程加快、人口流动性增强、户籍制度改革等新情况,按《河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有关规定,全面准确地做好选民登记工作。选民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登记,但每一选民只能在一地登记。到村任职一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参选,选民登记时不受户籍限制,直接进行登记。村民选举委员会要依法开展选民的资格确认、审核和登记,做到不重登、不错登、不漏登。推行 "选民登记名册和选民证对应编号" 的做法,提高选举工作效率。对外出的选民,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充分履行告知义务,使广大选民都能行使好自己的民主权利。对其他有争议、难以确定选民身份的人员,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是否予以登记。选民名单确定后,应在选举日的20日前张榜公布。村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公布名单五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接到申诉起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

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前发放《选民证》。

5)推选候选人(2012315日至3 20日)。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选民登记完成后,及时向村民公布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引导村民按照标准酝酿和提名候选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采用选民提名的方式产生。提名候选人时,可在提名票上专门设置 "女委员" 栏目,确保选民提名女性候选人。在主任、副主任的候选人中没有妇女的,确定1个村民委员会妇女委员名额,实行专职专选。鼓励更多的农村妇女参与竞选,提倡把村妇代会主任提名为候选人。正式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在选举日的5日前,按得票多少顺序张榜公布选民提名的候选人名单。依法确定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调整或变更。

6)组织正式选举(2012321日至3 25日)。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时,一次投票分别选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选举前,要完善领票、投票、计票办法,及时公布投票的时间和地点,精心印制、妥善保管各类选票。选举时,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每个投票站的选举工作人员不得少于5人。要科学合理设置选举会场,按要求设置秘密写票处,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各种手段做好防范工作,禁止任何人实施向选民展示钱物、冲击会场等扰乱选举秩序的行为,确保选民在无干扰的情况下当场领票、写票、投票。严禁使用流动票箱。要严格规范委托投票,选民不能到场直接投票的,应在选举日的3日前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候选人以外的近亲属代为投票。受委托人不得接受超过2人的委托。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前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名单,受委托人持《委托投票证》进行投票。禁止投票现场临时委托。选民是文盲或因残疾无法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代写员代写,代写员由村选举委员会确定。投票结束后,应当公开验票、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当场封存选票,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和选委会主任在封条上签字,并及时将选举结果报乡备案。候选人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

7)推选监督机构。要建立由35人组成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或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符合条件的村党组织成员特别是纪检委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兼任村务监督机构负责人。村务监督机构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和妇女。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向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可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对不称职的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民代表会议有权罢免。

8)做好工作移交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上一届村民委员会要在10日内完成工作移交。工作移交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乡党委、政府监督。移交内容包括公章、财务账目、办公设施、经营资产、档案资料以及其他应当移交的事项。对无故拖延移交的,由乡党委、政府监督其移交;对拒不移交的,可由公安等职能部门督促进行移交,也可由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裁决;因拒不移交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巩固完善阶段(20124月初至4月中旬)

1、健全配套组织,及时建章立制。在新一届村 "两委" 产生15日内,乡党委要指导其尽快健全共青团、妇代会、调解、治保、民兵、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以及村民小组等配套组织。同时,乡党委要协助新一届村 "两委" 成员及时搞好分工,完善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运行机制,指导修订各项村民自治章程。鼓励符合条件的村 "两委" 成员兼任团支部书记、妇代会主任。

2、组织认责承诺,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抓好 "一定三有" 机制中 "一定" 要求的落实,新一届村 "两委" 成员要结合本村实际,及时制定届内任期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村书记、村主任 "一人兼" 和 "两委" 成员交叉任职的村干部,可制定一个综合的任期目标。村 "两委" 成员任期目标确定后,要与乡党委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

3、搞好岗前培训,提高履职能力。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及时对新一届村 "两委" 干部进行培训。市重点抓好村书记任职资格和村主任岗位素质轮训,乡负责村 "两委" 其他成员的培训。

五、创新方法

1、实行 "两谈话一谈心" 制度。换届前,乡党委要与参与竞职人员集体谈话,教育他们自觉采取合法、正当的方式,有序参与竞争。换届后,乡党委逐村与新当选 "两委" 成员进行谈话,引导他们树立团结共事、为民服务、廉洁自律、依法办事的宗旨观念,增强当好村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对落选干部进行谈心,耐心细致地做好落选村干部的思想工作,兑现相关政策待遇,引导他们正确对待进退留转,鼓励他们继续为本村发展作贡献。

2、实行 "三承诺" 制度。正式选举前,乡党委组织候选人就遵守换届纪律、依法公平参选等方面向党员群众作出竞职承诺;就三年任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向党员群众作出履职承诺;就参选或当选后出现违法违纪、任务目标完成差、民主评议不称职等方面向党员群众作出辞职承诺。

3、实行全程签字制度。从村 "两委" 换届谋划准备阶段开始,到新老班子交接完毕为止,每个环节、每个步骤都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做好换届工作档案资料归档整理工作,开会必记录,参会必签字,确保有据可查。结果性资料,原件村级留存,复印件报乡党委备案。

4、支持大学生村官参加换届选举。按照《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参加村 "两委" 换届选举的实施方案》要求,积极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优秀大学生村官依法依规依程序参加村 "两委" 换届选举,大学生村官参选可不占村 "两委" 职数。通过选举当选村 "两委" 成员的,仍按大学生村官进行管理,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六、加强领导

乡有关部门和各村要把做好村 "两委" 换届工作作为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圆满完成换届任务。

1、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按照上级要求,实行乡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村制度,乡班子成员每人分包一个村。包村干部负责指导所包村 "两委" 换届工作,深入一线指导村 "两委" 换届工作。对矛盾突出、情况复杂的村,乡要派工作组驻村指导。

2、各司其职,形成合力。人大部门要保证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河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实施。组织部门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统筹各方面的工作。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调查和处理村 "两委" 换届中的违法违纪问题。宣传、农经、公安、民政、司法、财政、农牧、信访、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抓好村 "两委" 换届工作。

3、扩大民主,加强督查乡要成立村 "两委" 换届选举监督委员会,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人士担任选举监督员,对村 "两委" 换届进行监督。要成立专门指导组,向重点村、难点村派驻指导员,加强对换届程序的指导。各村要建立选情监测、重大事项报告、舆情监控和定期检查等制度,选举前一周一报告,选举期间一天一报告。要编印村 "两委" 换届工作简报,总结经验,宣传典型,通报情况。

4、抓好信访,维护稳定 "两委" 换届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要向社会公布办公地址和电话,提供政策咨询。要建立信访专办制度,对举报和来信来访,及时调查研究。凡情节具体、线索清楚的,要限时办结,明确答复。对情况不明或事实不真的,要尽快说明情况,消除党员群众误解。要充分发挥乡、村两级群众工作站(室)的作用,对党员群众思想动态及时研究分析,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必要时,采取司法提前介入等措施,及时消除隐患,解决苗头性问题。

5、严肃纪律,确保廉洁。要严格落实省村 "两委" 换届工作 "十条禁令" 等纪律规定。乡具体负责对村 "两委" 换届中违法违纪问题的调查处理。必要时,提请市纪检监察、公安机关和法院、检察院依法依规进行调查认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贿赂、暴力、威胁、欺骗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参选的,一律取消本届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其当选无效。防止和打击宗族、宗教势力干扰换届选举,坚决遏制黑恶势力、地痞流氓干扰和暴力介入换届选举。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6、搞好教育,强化引导。要大力宣传党的有关政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村 "两委" 换届工作中的一些新规定。要引导党员群众增强民主法制意识,珍惜民主选举权利,自觉抵制违法违纪行为。加强对竞选人员的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参与意识和竞争意识,依法有序地参与换届选举。对选举工作人员要进行选举纪律和选举规则教育,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严禁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干涉村 "两委" 换届工作,对参与或怂恿换届中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党纪政纪给予严肃处理,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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