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阎家店乡委
关于股级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任免程序,建立科学完备的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依照《中共迁安市委组织部、中共迁安市委政法委、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任免程序的意见》,结合我乡实际,现就我乡在机构改革中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干部“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保留业务骨干,优化人员结构,发挥个人专长,提高工作效率,建设一支精干、廉洁、高效、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的机关干部队伍。
二、选拔任用原则
1.党管干部的原则;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4.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
三、选拔任用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必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完成规定的培训任务,有胜任本职工作的专业知识;
2.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应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3.提任正股级职务的,需具有担任副股级职务满一年的工作经历;
4.提任副股级职位的,需任科员(职员)职务且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5.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必须在股级岗位设置范围内进行,人员编制性质与岗位编制性质相符。国家公务员和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事业岗位任职的要核销公务员或参照管理身份,并变更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国家公务员岗位任职的要事先按照《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的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
1.合理设置职位。在我乡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的基础上,根据职能需要,科学合理地设置职位,明确职责任务和任职资格条件,并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2.搞好思想动员,公布内设机构、职位设置、任职条件及定岗实施方案。
3.确定岗位人选。按照确定的职数配备股级和一般干部职位,股级干部原则上在现有同级职务人员中产生,缺职的根据本人特长和所具备的专业技能择优上岗的办法产生,一般干部在已经具备相应身份的人员中按照优化配置的原则产生,并确保工作的连续性。(1)召开不同层次会议,民主推荐定岗人选;(2)对预选对象进行考评测评,根据考评测评结果,集体研究确定定岗人选;(3)对确定岗位的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人选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人社局审核。
阎家店乡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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