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发展改革局文件
迁发改〔2018〕103号 签发人:蔡爱军
迁安市发展改革局
关于明确城区冬季取暖期供热价格的通知
迁安市热力总公司、迁安市翅冀热力有限公司:
经市政府批准,现就我市城区供热价格明确如下:
用热价格继续维持不变,即:居民用热价格为17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非居民用热价格为30.60元/平方米。
我市市区热计量收费标准:居民用热基本费为5.10元/平方米,计量热费为0.13元/千瓦时;非居民用热基本费为9.18元/平方米,计量热费为0.22元/千瓦时。
本文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与本文不一致的以本文为准,以后如城区供热价格不作调整将不再另行发文。
2018年10月22日
抄送:迁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迁安市财政局 |
迁安市发展改革局办公室 2018年10月23日印 |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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