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迁安市民政局(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委托,就迁安市民政局农村住房保险项目拟采用实施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单一来源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对该项目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迁安市民政局农村住房保险项目
二、采购人基本情况
采购人名称:迁安市民政局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迁安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闵超
采购人联系电话:13933444544
邮政编码:064400
三、采购代理机构基本情况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迁安市创客广场(市政府西院)A-2036房间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艳华 杨宏伟 联系电话:0315-7637224
邮政编码:064400
四、财政部门基本情况
联系地址:迁安市兴安大街696号
联 系 人:刘艳敏
联系电话:0315-7605806
邮政编码:064400
五、项目需求:迁安市农村住房保险服务。
六、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之日起一年。
七、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玖拾肆万零陆佰元整(RMB1,940,600.00元)。
八、拟定供应商基本情况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迁安支公司
供应商地址:迁安市祺福大街东段南侧
供应商社会统一代码:91130283805116115X
九、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原因及理由: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通知》、《关于迁安市、丰南区开展农村住房保险试点的通知》要求,继续开展迁安农村住房保险工作。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迁安支公司作为老牌国有全资企业,有着丰富的承保、理赔经验,网点建设完备,营销服务部及协保站覆盖迁安所有乡镇,协陪人员遍布各村,与各级政府、村委建立良好的关系,能够更快速、便捷的实现查勘、理赔。该公司有多年的农房险承保经验,建立有大灾紧急预案,在大灾时能够第一时间实现查勘、赔付,提高农村受灾居民灾后重建住房能力。且该公司已经连续四年承保该险种,建议由人保公司继续承保该险种。
公示起止时间:2019年1月23日至2019年1月29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可以在本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中心,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政府采购网、迁安市人民政府网站、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表及专家论证意见表
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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