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迁安市财政局的委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对迁安市财政局2019-2020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项目(三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项目编号:Z1302831802101021
2.采购项目名称:迁安市财政局2019-2020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项目(三次)
3.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4.项目服务地点:迁安市。
5.投标人资质要求:
(1)1、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本次采购项目涉及内容在其经营范围之内;2、投标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3、【禁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禁止】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在招标文件领取起止时间内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网上报名登记,在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文件下载记录(报名记录及文件下载记录均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刻交易平台推送为准,不用供应商单独提供),并已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才有资格参加本次招标。
(2)具备承办30人(含)以上会议能力(具备相应的会议室和住宿房间、餐厅、停车场等条件)的宾馆、饭店、招待所、培训中心等,或具备承办专业会议能力(具备容纳500人以上专业会议室及相应停车场等条件)的场所。经营场所位于迁安市区域内。
(3)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有效(专业会议场所应具有相应的证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注: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6.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7.领取(下载)招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1月16日上午8:30至2019年1月22日下午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8.招标文件工本费:免费。
9.领取(下载)招标文件地点: 投标人注册后,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系统(网址:http://www.hebpr.cn),自行免费下载。
10.保证金:本次不缴纳保证金。
11.现场考察或答疑会:自行与采购人联系。联系电话0315-7605806
1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2月13日上午 北京时间:08:30-09:30
1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1)(迁安市政府西院迁安市创客广场A-2026房间)。
1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2月13日上午 北京时间:09:30
15.开标地点: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1)(迁安市政府西院迁安市创客广场A-2026房间)。
16.评标地点: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室(1)
17.质疑函的接收方式为书面形式提出。
18、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建立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19.1采购人的联系部门:迁安市财政局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315-7605806
通讯地址:迁安市兴安大街
19.2集中采购机构名称: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称“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负责人:马艳华
联系电话:0315-7637224
通信地址: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迁安市创客广场(市政府西院)A-2036房间)
公告日期:2019年01月15日
评标日期:2019年02月13日
定标日期:2019年02月15日
中标人名称、价格、定点期限
投标供应商名称 | 标准间 (元/间/天) | 单人间 (元/间/天) | 普通套间 (元/间/天) | 专业会议室 (元/半天) | 大会议室 (元/半天 | 中会议室 (元/半天) | 小会议室 (元/半天) | 午餐自助 (元/餐/人) | 晚餐自助 (元/餐/人) | 定点期限 |
首钢股份迁安会议中心有限公司 | 300 | 300 | 600 | / | 2000 | 750 | 400 | 65 | 65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
迁安市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天悦酒店 | 258 | 258 | 388 | / | / | 720 | 380 | 50 | 5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
迁安建国饭店有限公司 | 269 | 269 | 516 | / | / | / | 350 | 50 | 5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
迁安九江饭店 | 280 | 280 | 560 | 8000 | 2000 | 750 | 400 | 60 | 6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
迁安锦江饭店 | 298 | 298 | 598 | 8000 | 2000 | 750 | 400 | 65 | 65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孟维光、张小红、吴青芝、林晓丽、范学军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5-7662971 传真:0315-7601205
如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或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内容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相关询问及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迁安市人民政府网站、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九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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