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迁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委托(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就迁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化大厦保洁服务项目(二次)实施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迁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化大厦保洁服务项目(二次)
二、项目标书编号:Z1302831900681201
三、采购单位基本情况
采购单位名称:迁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采购单位地址:迁安市钢城大街东路
采购单位负责人:曹景鹏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5631513957
四、采购代理机构基本情况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迁安市创客广场(市政府西院)A-2036房间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谈判文件负责人:马艳华 杨宏伟 电话:0315-7637224 传真:0315-7601205
评审工作负责人:张爱东 李中兴 电话:0315-7601205 传真:0315-7601205
标后质疑负责人:周海荣 杨 越 电话:0315-7662971 传真:0315-7601205
五、项目概况:河北省迁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化大厦位于迁安市钢城大街东路,总建筑面积25486平方米,共19层。
六、项目需求:物业服务区域内:文化大厦1层至19层包所有公共区域,包括大厅、会议室、演播厅、楼道、楼梯、扶手、卫生间、踢脚、指示牌、楼道内门外侧、灯(水晶灯除外)、空调进出风口、电梯、消防栓、瓷砖或大理石墙壁、宣传橱窗、地下车库等所有可清洁地点以及院内外责任区的保洁服务。(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七、项目预算金额:陆拾万元整(RMB600,000元)。
八、项目最高限价:伍拾捌万元整(RMB580,000元)。
九、采购用途:保洁服务
十、项目地址:迁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指定地点
十一、服务期限: 两年。
十二、评审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十三、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公告日期:2019年04月11日
定标日期:2019年04月24日
谈判地点: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2)
评审地点: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室(2)
成交供应商名称:迁安市奥美林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迁安市
成交金额:人民币514891.20元
成交主要产品
标的名称 | 基本情况 | 数量 | 采购需求 | 服务要求 |
迁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化大厦保洁服务项目(二次) | 河北省迁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化大厦位于迁安市钢城大街东路,总建筑面积25486平方米,共19层。 | 两年 | 物业服务区域内:文化大厦1层至19层包所有公共区域,包括大厅、会议室、演播厅、楼道、楼梯、扶手、卫生间、踢脚、指示牌、楼道内门外侧、灯(水晶灯除外)、空调进出风口、电梯、消防栓、瓷砖或大理石墙壁、宣传橱窗、地下车库等所有可清洁地点以及院内外责任区的保洁服务。(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2年/符合采购单位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赵海博、尤玉静、曹景鹏(采购单位代表)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5-7662971 传真:0315-7601205
如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或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内容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相关询问及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迁安市人民政府网站、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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