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迁安市人民检察院委托(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就迁安市人民检察院技侦办案综合楼物业服务项目(三次)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迁安市人民检察院技侦办案综合楼物业服务项目(三次)
二、项目标书编号:Z1302831900511321
三、采购单位基本情况
采购单位名称:迁安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迁安市钢城大街629号
采购单位负责人:张桂溥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8932980930
四、采购代理机构基本情况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迁安市创客广场(市政府西院)A-2036房间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磋商文件负责人: 马艳华 杨宏伟 电话:0315-7637224 传真:0315-7601205
评审工作负责人: 张爱东 李中兴 电话:0315-7601205 传真:0315-7601205
标后质疑负责人: 周海荣 杨 越 电话:0315-7662971 传真:0315-7601205
五、项目概况:河北省迁安市人民检察院技侦办案综合楼位于迁安市钢城大街南侧、公安局新址西侧,坐南朝北,占地面积 29.8亩, 总建筑面积2651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21011㎡,地下建筑面积5500㎡),北楼十二层、南楼六层、东西裙楼架空2层、地下一层,内设办公室、会议室、设备用房和停车场等。
六、项目需求:物业服务区域内:日常保洁;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巡视;消防设备、电梯、空调设备的巡视;停车场管理和设备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水电门窗设施管线管理维修维护;物业档案资料的建立、整理和保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项目预算金额:伍拾万元整(RMB500,000元)。
八、项目最高限价:叁拾伍万元整(RMB350,000元)。
九、采购用途:物业管理
十、项目地址:迁安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地点
十一、服务期限: 一年。
十二、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十三、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公告日期:2019年04月30日
定标日期:2019年05月15日
磋商地点: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2)
评审地点: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室(2)
成交供应商名称:唐山曹妃甸大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曹妃甸工业区装备制造区
成交金额:人民币289499.88元
成交主要产品
标的名称 | 基本情况 | 数量 | 采购需求 | 服务要求 |
迁安市人民检察院技侦办案综合楼物业服务项目(三次) | 河北省迁安市人民检察院技侦办案综合楼位于迁安市钢城大街南侧、公安局新址西侧,坐南朝北,占地面积 29.8亩, 总建筑面积2651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21011㎡,地下建筑面积5500㎡),北楼十二层、南楼六层、东西裙楼架空2层、地下一层,内设办公室、会议室、设备用房和停车场等。 | 一年 | 物业服务区域内:日常保洁;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巡视;消防设备、电梯、空调设备的巡视;停车场管理和设备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水电门窗设施管线管理维修维护;物业档案资料的建立、整理和保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符合国家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房宏、徐晓艳、王俊奎(采购单位代表)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5-7662971 传真:0315-7601205
如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或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内容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相关询问及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迁安市人民政府网站、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九年五月十六日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
欢迎您使用本网站互动功能!本网站互动用户已实现与河北政务服务网统一登录,如上图所示,新用户请点击[注册]打开河北政务服务网完成注册。如果您已完成注册,请点击[登录],从河北政务服务网登录后可自动返回到本网站互动版块,然后您就可以写信提交了。(提示:如果【到省政务服务网统一注册】无法正常使用,您可以选择【本站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