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迁安市公安局津秦高铁沿线信息化建设项目(二次)单一来源采购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 2019-06-21  来源:市政府采购中心  字体:  打印
  • 微信

    打开微信,“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迁安市公安局委托(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就迁安市公安局津秦高铁沿线信息化建设项目(二次)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现邀请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迁安市公安局津秦高铁沿线信息化建设项目(二次)

二、项目标书编号:Z1302831901201511

三、采购单位基本情况

采购单位名称:迁安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迁安市钢城大街街777

采购单位负责人:刘铁力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315-6697276

四、采购代理机构基本情况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迁安市创客广场(市政府西院)A-2036房间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负责人:马艳华  杨宏伟  电话:0315-7637224  传真:0315-7601205

评审工作负责人:张爱东  李中兴  电话:0315-7601205  传真:0315-7601205

标后质疑负责人:周海荣      电话:0315-7662971  传真:0315-7601205

 

五、项目需求:迁安市公安局所需:津秦铁路沿线迁安段视频监控设备一批及其一切附件、备件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至验收合格及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六、项目预算金额:壹佰捌拾陆万捌仟柒佰叁拾贰元整(RMB1,868,732)。

七、项目最高限价:壹佰捌拾陆万捌仟柒佰叁拾贰元整(RMB1,868,732)。

八、采购用途:监控

九、供货地点:迁安市公安局指定地点

十、完工时间: 合同签订后15日内所有产品、设备运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保证验收合格。

十一、评审办法:协商合理价法

十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本次项目涉及内容在其经营范围之内,收到网上邀请,有文件下载记录,并已获得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才有资格参加本次协商。

公告日期:20190617

定标日期:20190621

开标地点: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2

评标地点: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室2

成交供应商名称:河北广电信息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迁安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迁安市钢城大街2646号

供应商社会统一代码:91130283795480713K

成交金额:人民币1,795,000.00

成交主要产品

产品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服务要求

高点云台摄像机

海康威视

DS-2DY925QIX-H(D)

4

58000

质保期1年

协商小组成员名单:杨林书、王志刚、胡振杰、孙有华、侯福利(采购单位代表)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5-7662971  传真:0315-7601205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如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或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内容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相关询问及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迁安市人民政府网站、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一九年二十一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

温馨提示

欢迎您使用本网站互动功能!本网站互动用户已实现与河北政务服务网统一登录,如上图所示,新用户请点击[注册]打开河北政务服务网完成注册。如果您已完成注册,请点击[登录],从河北政务服务网登录后可自动返回到本网站互动版块,然后您就可以写信提交了。(提示:如果【到省政务服务网统一注册】无法正常使用,您可以选择【本站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