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19-06-17  来源:迁安市发展改革局  字体:  打印
  • 微信

    打开微信,“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0月29日至12月29日,市委第巡察组对发展和改革局党组进行了巡察。410日,市委巡察组向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摆到突出位置,采取有效措施,真正抓实抓好,使反馈的问题大部分得到了解决,为推进发展和改革各项工作落实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领导,明确整改责任。4月17日,经局党组认真研究,制定了《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巡察组反馈的7个方面23小项、53具体问题,逐明确了整改责任人、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确保每个问题都有领导主抓,有科室落实,有时间保障。为加强整改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党组书记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主抓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各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4月29日,召开局领导班子扩大会议,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布置,要求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党组成员严格落实 “一岗双责”,对自己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亲自抓、带头干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

(二)加强学习,坚定整改决心。2019年4月29日,通过充分准备,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党组成员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查找存在问题,剖析存在问题原因,深入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定了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随后,召开了局党组扩大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深化。通过一系列深入细致的举措,全局上下形成了高度共识,为彻底全面地抓好整改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强督导,抓好整改落实。实行“台账式”管理,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抓好整改落实,按照具体问题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局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发挥作用,加强督导检查,定期协调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各牵头科室严格落实台账管理制度,按照落实到位一个、对账销号一个的原则,确保事事有回声、件件有着落。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局党组通过强化担当细化措施切实履职,截至目前,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出的53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49个、基本完成4个、未完成0个。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行动上做的不够到位”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发改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学习贯彻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共河北省委常委会关于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规定》等文件精神不到位,主要体现在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记录、党组班子会议记录没有相关学习贯彻内容”问题,局党组于516日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了《关于加强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共河北省委常委会关于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规定》等文件精神,通过学习,党组成员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了“四个意识”,强化了对“两个维护”核心要义的理解,更加坚定了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意志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贯彻落实冀字〔2018〕9号文件(《唐山市委关于坚决落实省委要求彻底肃清周本顺等6人恶劣影响持续净化政治生态环境的通知》唐字〔2018〕3号)精神不够到位,主要体现在局党组会、领导班子会记录没有相关学习落实的内容”问题,局党组于417日专门组织学习了《唐山市委关于坚决落实省委要求彻底肃清周本顺等6人恶劣影响持续净化政治生态环境的通知》唐字〔2018〕3号)精神,各党组成员一致表示坚决拥护中央和省委、唐山市委的决定,坚决从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组织上、作风上与其划清界线,切实做到知规明纪,做“明红线”、“知高线”、“守底线”的合格党员。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制发文件不够细致认真。体现在制发的个别文件政策存在与发改局实际结合不够紧密的现象”问题,一是重新印发了《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公文印制审批卡》并下发至所有科室,明确规定由撰稿科室、分管副职和一把手层层把关的公文印制程序。二是在文件的制定上,事前充分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广泛开展调研,紧密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和基层实际。今年以来,已制发文件42件,主要为各类报告、方案、申请等实际工作,不存在与工作无关、无实际意义的文件。

2.关于“少数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不够牢固”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个别谈话反映,粮食局物价局自2015年与发改局合并后,在一段时期内,班子成员多,思想复杂,个别班子成员全局意识不强,工作上存在局限性,班子成员之间沟通交流少,科室之间工作连接不紧密”问题,2015年原粮食局、物价局并入发改局后,由于时间仓促、工作量大、人员结构复杂、合并后需要磨合等因素,在一定时期内确实存在上述问题。巡察组提出反馈意见后,局党组进一步发挥政治核心作用,通过谈心谈话、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形式,不断统一思想,理顺职能,明确分工,协调关系。目前,班子成员和全局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班子成员之间相互尊重不发难、相互支持不争权,科室之间相互配合不推诿,全局上下形成了团结一心干事业、齐心协力抓工作的良好局面。

3.关于“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唐山市委、迁安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组织十九大精神学习活动不足。体现在未按照《中共迁安市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迁发〔2017〕8号)要求制定学习贯彻方案,学习场所不足,学习次数较少,学习环节缺失,学习深度不够”问题,一是组织制定了2019年十九大专题学习计划,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多措并举深入学,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交流讨论、观看教育片、实地参观等多种形式的主题活动,组织机关全体人员每人撰写一篇心得体会,真正做到学深学透。三是丰富载体自主学,通过“学习强国”APP、在工作微信群中推送学习内容等形式,积极开展自学。四是配齐学习场所。将局二楼会议室作为党员活动室,配齐了相关设施,作为党员活动的专门场地。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够到位。体现在在落实治霾措施上个别企业项目进展缓慢、治霾方式单一、主动性不够、督导检查力度小;气代煤、电代煤推广工作相对滞后;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布局不够合理,依法对涉及民生的物业费、诊疗费、停车费等收费价格监审力度不够”问题,一是按照全市“生态迁安、绿色发展”任务分工,治霾项目的推进督导工作由市生态办(设在环保局)负责。二是气代煤、电代煤推广工作由“双代办”(设在住建局)负责。三是按上级要求,对原来没有粮食应急网点的人口大镇夏官营镇、建昌营镇、杨店子镇重新进行调查摸底,将其中的3家粮食经营点列入全市粮食应急网点,进一步完善了全市粮食应急网点的结构。四是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依法对涉及民生的热费、水价、天然气价等进行成本监审。工作中,我们充分考虑企业成本群众承受能力,做到既有利于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又最大限度地保护群众利益。需要说明的是,因物业费、停车费不在河北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范围,发改局无法进行价格成本监审,但我们将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待我市物业服务等级及标准出台后,及时制定我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关于停车费监管,目前政府投资的滦河站停车服务收费定价工作已经启动,其他非政府投资的停车服务收费定价属于市场调节行为,不在发改局业务范围;诊查费监审职能已于2019年3月划转到市医保局。

4.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坚决”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有流于形式倾向。体现在党组成员在党组会研究决策重大问题、重要干部任免时,发言不够充分,讨论不够深入,记录不够规范,内容不够完整”问题,一是重新完善了《中共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议事规则》。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重大事项必须经过党组讨论决定,做到会前充分酝酿、会上充分讨论,事事有表态,人人有发言,切实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三是对党组会议定事项认真执行,及时公开,需要形成文件的及时印制党组会会议纪要,增强集体决策的执行力。四是明确专人负责做好党组会议记录,将每名党组成员的发言,议事决策过程和议事结果如实记录,做到详细、完整、准确,不出遗漏。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执行‘四不一末’制度态度不够坚决,管理财务工作不够严格规范”问题,该问题目前已得到有效落实,自2018年1月1日起,我局“一把手”不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作,特别是在财务管理上,明确财务票据报销必须经过经手人、分管财务的副职、一把手签字后才能生效。对涉及工程招标、物资采购等事项,党组会议议事也坚持做到一把手最后表态。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学习宣传形式单一,主要是集中学习,学习形式和学习载体缺乏创新,运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理论学习和宣传教育的意识不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缺乏生机和活力”问题,我局从两个方面入手,不断丰富学习形式:一是充分运用发改局微信工作群、发改局领导班子微信工作群等载体,推送学习内容。二是机关全体党员注册“学习强国”APP,并对学习积分不达标的党员干部给予通报,提高了党员干部的学习热情和积极性。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时间没有保障,记录不够认真。党组理论中心组全年学习时间不足12天;个别领导学习笔记存在他人代笔、字迹潦草、内容简单等”问题,一是制定了《中共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按上级要求定期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确保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天。二是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制定2019年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对学习内容、学习时间进行具体安排。目前,我局中心组已开展学习5次,大家的笔记内容完整、记录规范。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存在学做“两张皮”,新思想、新方略过多的地停留在学习形式上,用新思想指导落实工作仍有差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发改局职能工作的深度还不够。创新意识在工作中突显的还不够”问题,一是加强学习,先后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条例》、《河北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政府投资条例》,强化新思想、新方略入脑入心,突出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增强新思想与实际工作融合的深度和广度,提高用新思想、新方略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不断强化创新意识,积极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把新思想、新理念转化为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参照唐山市项目建设相关考核办法和先进县区的经验作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对我市项目观摩综合测评、项目考评、项目奖惩等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加大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的资金奖励力度,有效激发了各单位、各部门谋项目、建项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力度不足”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局党组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高。局党组没有按照《迁安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迁办发〔2016〕4号)的通知要求出台正式文件;2016年以来的局党组会、班子会记录,没有体现局党组按照半年一次的要求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局党组的年度工作要点、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内容”问题,一是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下发了《中共迁安市发展改革局党组关于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进一步明确责任。工作中,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形成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其他党组成员各负其责,各科室科长密切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考评中,每名党组成员都针对自身的意识形态工作做出了说明,将相关情况写入了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和述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中,2019年全局工作要点中也增加了意识形态工作内容。三是明确每半年组织一次专题会议。6月6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全局意识形态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确保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建设缺失。2016年以来,发改局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在阵地建设、网络安全维护和干部日常教育管理上缺少必要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办法,对宣传文化阵地等设施建设缺少资金投入”问题,一是全面守好阵地建设,适应互联网时代,把握舆论导向,用好互联网意识形态工作新阵地,制定了全局网络安全维护防范措施和应急办法,对全局干部职工广泛开展互联网法治教育,确保广大职工依法上网,正确对待网络舆情。二是加大意识形态资金投入,以全国文明城市复审迎查为契机,加大党的十九大和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全局更换公益广告牌匾43块。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局党组对党建工作投入精力不够,局党组会议未达到每月召开一次的要求”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中共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议事规则》,确保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组会议,每年不少于12次。二是明确专人负责做好党组会议记录,将每名党组成员的发言,议事决策过程和议事结果如实记录,做到详细、完整、准确,不出遗漏。今年以来,全局已召开党组会6次。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局党组召开研究党建工作的专题性会议较少”问题,一是按照党要管党的要求,在局党组会上每季度安排一次党建工作专题会,每年不少于4次。二是在思想上树牢党建先行的意识,在注重服务大局的同时聚精会神抓党建,坚决摒弃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三是在重点上聚焦问题,着力解决党员干部的思想、能力、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可靠、业务过硬、勤政廉洁的高素质党员队伍。四是在方法上,注重以上率下、严督实查,将党建工作成效与干部任用、评优评先、年终考核等挂钩。

2.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够到位”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机关党支部、老干部党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支部书记讲党课召开次数不够”问题,严格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一是每月按要求定期组织开展“党员活动日”,做到活动内容与上级要求一致、与实际工作会前有准备会中有讨论会后有落实二是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和各党小组不流于形式。三是每季度组织一次支部书记讲党课活动。四是责成专人认真做好《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2019年,全局按要求共组织党员活动日5,做到了内容完整、记录规范。

3.关于“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够严格”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局内部分党员对过好组织生活缺乏积极的态度和必要性的认识,参加组织生活更多的流于形式和被动应付状态;少数同志认为参加组织生活会占用业务工作时间、影响业务工作”问题,一是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把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情况纳入机关党建工作述职,将组织生活与业务工作共同落实,协调推进。二是进一步规范“党员活动日”活动,每月按要求定期组织开展“党员活动日”,保证质量。三是抓好党员干部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积极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讲党课、党员民主评议,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在组织生活中督促党员干部严格要求,强化自律意识和大局意识,克服自由主义和散漫情绪。对参加组织生活不积极、不主动、不认真,敷衍应付的党员干部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4.关于“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不够深入”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理论教育多数停留在学习形式上。个别同志学《中国共产党章程》、学《准则》、学《条例》、学系列重要讲话等,体会不够多,感悟不够深,敬畏警戒意识还相对淡薄。表现在学习笔记记录不够多、不够全,心得体会文章较少”问题,一是在全体党员中重新开展了学《中国共产党章程》、学《准则》、学《条例》活动。二是提高理论学习效果,要求每名党员认真做好学习记录,认真撰写心得体会,全年理论教育笔记不得少于1万字,心得体会文章不得少于2篇,坚决杜绝记录简单,照搬照抄心得体会等现象。三是组织开展全局警示教育大会,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让全局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心存敬畏。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人员管理不够严格。主要体现在局机关执行请销假制度不够严格,会议记录体现局机关党支部、老干部党支部组织活动少,党员参加组织活动不积极、到会率低,平均到会率低于65%”问题,一是严肃组织生活纪律,确保每次活动党员参加率达到90%以上,要求不能参加活动的党员必须说明原因并及时补学,做到时间、人员、内容“三落实”。二是加强对老干部支部的管理,积极向老党员通报全局和全市工作,鼓励老党员积极参加政治生活,对年龄偏大、行动不便的老党员,由支部书记或专人进行送学上门活动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谈心谈话活动不够深入”问题,重点开展了全局性的谈心谈话活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之间,重点围绕实际工作、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谈话,通过交流思想、沟通观念,促进了工作,增进了感情。同时,特别明确局主要领导与其他班子成员每年谈心谈话不少于3次、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工作人员至少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及时了解和掌握职工的思想和工作动态。

5.关于“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不够到位”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组织召开频次不够。2014年至2018年,局机关党支部、老干部党支部没有召开民主生活会记录”问题,2019年起,由局党组书记亲自过问,抓好局机关支部和老干部支部民主生活会的落实,原则上和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同步进行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有关活动程序缺失。2014年至2018年,局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档案材料不同程度地缺少学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问题整改等环节内容”问题,一是精心组织,严格程序今年年后进行的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研读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为召开民主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二是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在局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与分管科室同志之间都分别深入开展了谈心谈话,同时面向市工信局、商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市直单位和我局机关各科室、离退休老干部、服务对象认真征求了意见建议,形成了《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和2018年度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情况报告》。三是认真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形成了班子及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四是整改落实到位。建立整改台账,对查摆出的问题,认真记录落实,明确责任、时限和要求,在下次民主生活会上进行通报。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生活会作用发挥不够充足。局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少数领导干部的批评意见较为含蓄,先表扬后批评,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严肃深刻”问题,严格按照上级民主生活会要求,年后进行的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特别是在4月29日召开的2019年落实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领导班子成员开门见山,不遮掩问题、不回避矛盾既辣味十足,又实事求是;通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所有人在思想交流中深化了认识、聚了共识,对今后的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6.关于“管理和使用干部不够规范”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人员配备使用混编混岗。局机关行政编制、全额事业编制、参公编制和人事代理人员交叉混合使用,人员身份和科室岗位属性不相符。有关科室为行政科室,但配备人员无一人是行政编制”问题,一是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市编办要求,根据机关人员编制性质和机关“三定”方案,进行定岗定编。目前市发改局新的三定方案正在制定中。二是结合机构改革,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政策,市编办已初步同意为我局调增行政编9人,到位后,将有效地解决目前的混岗混编问题。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事业编制人员超编”问题,2015年,按照《迁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迁安市发展改革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迁编〔2015〕14号)规定,我局核定事业编制36名。2017年,根据《迁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撤销迁安市发展改革局行政审批科的通知》(迁编办〔2017〕30号)要求,我局核减事业编制5名,之后根据《迁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发展改革局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迁编〔2017〕39号)要求,又核减事业编制8名,共计核减13人,造成我局事业编制超编2人,下一步待机构改革完成后,再按新的三定方案要求解决超编问题。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局党组领导班子不健全”问题,按照2015年三定方案,我局领导班子为一正四副,2017年原副局长郭海军调出,一直有一名副局长职数空缺,后来由于机构改革人事冻结等原因一直没能落实。随着机构改革的逐步到位,这一问题将得到解决。

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副股级干部配备不足”问题,根据市办规定,我局共有副股级职数16名,目前已备案5名,我局将按照最新三定方案要求,配齐副股级干部,充实中坚力量。

5)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使用临时工不规范,9名临时工无聘用手续”问题。按上级要求,我局局内临时工已全部清退,9名临时工为下属金谷资产中心临时工,目前和公司均已签定聘用合同。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氛围不够浓厚”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每周五学习坚持的不够好,单位组织学习活动频次不够”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局机关学习制度,规范“周五学习日”,定期组织集中学习,确保学习次数。二是开展科长讲业务活动,有针对性地学习新知识、新理论、新方法以及科室业务知识。三是组织人员到外地学习,增强学习兴趣,确保学习质量。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局党组班子成员及机关干部职工自学坚持的不够好。体现在笔记记的不多,学习内容记的不全”问题,一是已向宣传部门预定了学习材料,鼓励全局干部职工扎实开展自学。二是通过“学习强国”APP和微信工作群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发改局业务知识明确规定每名干部全年笔记不得少于1万字。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学习不够深入。体现在党员干部撰写学习体会文章较少,体会文章写的不够深刻”问题,一是重新学习十九大精神,学《中国共产党章程》、《准则》、《条例》,并做好学习笔记。二是每名党员干部撰写一篇结合贯彻十九大精神做好2019年工作的心得体会文章,撰写一篇学《中国共产党章程》、《准则》、《条例》的心得体会文章,并进行一次评比和检查,对撰写不深刻、内容雷同的责令重写,严禁抄袭等行为。

2.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少数人员业务不够精炼。有关科室少数人员业务政策掌握的还不够精准”问题,围绕项目建设、招投标、产业发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等重点工作定期开展培训,通过听、记、看和交流讨论等形式,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4月18日,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参加唐山“双创双服”政企直通信息化平台培训;5月29日,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参加了国家发改委组织的《政府投资条例》专题培训会5月30日,组织业务骨干参加唐山市节能中心组织的能源管理培训。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部分工作不够严谨。有关科室制发个别文件不够严谨,个别工作手续不够完备,个别工作细节有瑕疵等”问题,一是规范公文印发程序,严格公文审核,重新印制《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公文印制审批卡》并下发至所有科室,由撰稿科室、分管局长和局长逐级签字审核把关,提高文件质量。二是提高工作标准,严格工作程序,坚持依规办事,依法行政,用严谨细致的工作,确保不出纰漏。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个别工作效率低。群众反映的个别问题处置的不够及时”问题,一是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群众工作贯穿于全局全过程,主动联系群众、贴近群众、倾听群众的心声二是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深入研究,摸清情况,认真解决三是严肃问责,对态度冷漠推诿扯皮,群众和基层有反映的干部严肃处理。

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调查研究之风未真正形成。党组成员入企业、入科室、入基层较少,开展社会调研较少”问题,一是开展经常性调研。结合实际工作,重点围绕项目建设、安全生产、价格收费、粮食流通等工作,每名党组成员每月深入项目现场、企业和农村不少于2二是形成一批调研成果根据调研情况,每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认真总结、深入研究,将相关情况分析透彻,每至少撰写1篇高质量调研报告,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支持。

3.关于“‘四风’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个别工作停留口头上、材料中,抓落实做的不够”问题,一是年初将列入省、唐山和我市考核的重点工作拉出清单,挂图作战,明确工作时限。二是建立了《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促检查工作制度》对全局工作特别是重点工作和局内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导检查,并印发通报,对工作落后的班子成员和科室进行提醒,全局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牢。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个别人员出差乘坐飞机、火车一等舱、一等座”问题,经查,我局部分人员受时间、车次和工作紧急等因素影响,在出差时确实有乘坐飞机头等舱、火车一等座的情况,但在财务报账时均按照经济舱、二等座票价予以报销,多余部分由本人自己支付。今后,我们将继续坚持这一做法,如有特殊情况不得不乘坐头等舱、一等座的,一律按照经济舱、二等座予以报销。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个别公务招待标准较高”问题,一是制定了《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接待细则》,使全局接待工作有章可循。二是严格程序,认真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卡并经一把手签字,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一律不予接待。三是严格执行接待标准,杜绝超标接待现象。

(五)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执行有关制度不够严格”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执行请销假制度不够严格。《请假条》、《年休假申请表》等填写不够规范,局长、主管副局长及主管科长的审批不同程度地存在只签署人名,没有签署意见和日期”问题,一是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请假人请事假一律写明原因,请病假出示医院诊断证明,请年休假严格按照工龄和工作实际。一般同志请假半天的由科长审批,1到3天的由主管局长审批,3天以上的由局长审批;科长请假1天的由主管局长审批,1天以上的由局长审批;副局长请假的一律由局长审批。二是严程序,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并逐级审批,审批人切实履行责任,审批人意见、签字和日期必须填写完备,假期结束后及时销假。三是由专人负责管理假条并做好每日登记。严禁出现无故旷工、口头请假和私自延长休假时间等现象。四是公务外出须填写“公务外出登记表”。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执行公车使用制度不够严格,派车单登记信息不够全面”,一是认真执行《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公车使用务必按照上级要求,不符合规定的事由一律不予派。二是严格程序,机关人员因公外出需派车的,由用车人提出申请,办公室统一安排用车,填写派车单并向管理部门报备,办公室负责做好记录,登记好用车人用车理由、行车路线、返回时间。三是严肃公车使用纪律,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加油,严禁公车私用、违规出车等现象。

2.关于“学习宣传党规党纪力度不够”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局党组班子成员及一般党员干部学习《准则》、《条例》次数少,对相关纪律规定内容不熟悉”问题,一是2018年6月,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党员干部分别集中学习了《准则》、《条例》,2019年我们继续将《准则》、《条例》纳入学习计划,组织干部职工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做好笔记。二是将《准则》、《条例》印发到每名班子成员和每个科室。三是撰写学习心得,进一步加深理解。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组织学习《机关管理规定》不够扎实,存在少数人员不知道的现象”问题,一是对《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机关管理规定》重新进行修改完善。二是辑印成册并下发至每名班子成员和所有科室。三是利用全局学习日,组织全局人员认真学习,使大家对各项规章制度熟烂于心

2.关于“落实日常监督执纪有所欠缺”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局内出台了日常监督管理制度,但监督检查次数少,个别人员存在侥幸心理,上班迟到早退,无故空岗,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等”问题,一是出台了《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促检查工作制度》。二是由办公室负责,对全局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导检查,特别是工作纪律、请销假制度、服务群众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各种违反制度的行为。今年4月份,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心刚同志亲自带队,已在局内进行了1次工作纪律的突击检查,收到了良好效果。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对个别人员违反社会公德、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掌握不及时、不全面”问题一是对巡察组交办的6名涉法涉诉人员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经了解,上述6名人员都是正常的司法诉讼。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全局涉法涉讼人员情况。二是加强机关干部思想纪律作风建设,班子成员负责做好分管科室人员的教育和思想工作,及时发现违纪违法的苗头性问题,对违反社会公德和相关纪律的干部职工及时谈话提醒,积极改正,力争将问题封堵在源头。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财务审批把关不够严格。局机关财务存在固定资产未入账、其它科目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问题;下属企业存在财务审批不规范”问题,我局明确规定,2018年1月1日起,机关财务不再由一把手直接分管,所有财务票据均需经手人、主管财务的副职和一把手签字后方可报销;此外经查,2015年,上级拨付我局一台扫描仪,没有入账,目前,局财务人员已经将其列入机关固定资产账内;针对前些年出现的其他科目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问题,于5月27日,专门召开党组会进行了通报,由主管领导对当时的两名财务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写出深刻检查,并认真汲取教训,坚决杜绝违规现象的发生。

4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政企界限不够清晰”问题,目前,发改局有2家下属企业,分别为金谷资产中心和军粮公司,均为国有企业。原来一直由局机关人员兼职管理,确实存在着政企不分的问题。2017年“一问责八清理”活动后,所有局机关兼职人员一律从企业中退出,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重新建立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明确了公司管理人员,真正实现了企业自主经营。

3.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够精准”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对部分违规违纪人员的处理不够严格严肃”问题,经查,2017年“一问责八清理”活动中,对在下属企业兼职的6名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写出检查,但其中有3人写的检查雷同。2018年4月13日下午,发改局有6人未在岗且未履行请假手续,发改局对当事人进行了约谈,但缺少当事人的检查表态”问题,一是由主管领导对3名检查雷同的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3名同志重新写出了深刻检查。二是责成未在岗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6人写出书面检查

(六)关于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力度不够”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局党组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次数少”问题,一是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党组会,专门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传达学习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及时解决相关问题。目前我局已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1次。二是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党组书记制定第一责任人清单和责任书,其他班子成员分别制定了主体责任清单和责任书,由党组书记进行“签字背书”,严格按照清单和责任书的分工安排,每位班子成员切实承担起各自责任。三是班子成员每半年定期汇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向上级纪检部门报告。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要求标准不够高”问题,经查,2017年1月17日《党组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纪要》、2018年2月28日《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纪要》在《党委(党组)工作手册》中无具体体现。2017年3月10日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若干准则”、2017年6月22日在0136会议室召开的关于“迁安市发展改革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会议,没有经过党组会研究”问题,一是明确专人负责《党委(党组)工作手册》的保管和记录工作。二是及时将党组会工作部署等情况记录在册,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有迹可循,确保各项活动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开展。三是对重要事项,及时召开党组会研究决定。四是进一步加强学习教育,切实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责任感,在各项工作中坚持高标准定位,高效率推进,高质量完成,以高标准促进工作上水平。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工作不够严谨。部分材料无

主要领导签字,部分文件无文号”问题,一是严格发文程序,印发红头文件必须填写《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公文印制审批卡》,由一把手最后把关,确保文件的严性。二是严格用章程序,重要材料需一把手签字并盖章,用章一律填写《用章审批卡》,经一把手签字批准后由专人监督用章,确保印章使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2.关于“局内少数党员干部存在违纪违法问题,受到了党政纪处分”问题。一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拓宽教育渠道,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约束,规范全局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筑牢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违纪事件发生二是扎实开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回头看”,今3月,通过自查,我局受处分人员的处分决定均已归档,处分情况均执行到位。

 3.关于“局机关与下属企业存在政企职责不分”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在‘一问责八清’活动中,自查出局机关有6名同志在下属企业兼职”问题。此6人于2017年9月20日已全部从所兼职的企业中退出。

(七)关于巡察整改情况

关于“开展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不规范”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发改局提供的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资料欠缺,缺少落实8月29日全市领导干部大会精神资料”问题对照淑云书记的讲话精神和巡察发现的有关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主动认领问题,制定了《中共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一、第二轮巡察发现有关问题的整改方案》并已上报至市委巡察办。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巩固提升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深入推进发改工作全面发展。

(一)将坚持整改落实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发展改革工作的强大动力,在项目建设、化解产能、经济运行、产业发展、粮食市场稳定和物价民生等各项实际工作中,提高标准,提升质量,力争全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将坚持整改落实与党的建设相结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力正风肃纪,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持续不停转作风、提效能,着力解决党的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工作业绩,维护好发展和改革局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将坚持整改落实整章建制相结合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个制度、堵一个漏洞,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重新制定《机关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考勤、请销假、公务用车、财务等各项制度,真正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物,以制度管事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9610日至810日)。联系方式:7699276(工作时间);邮政编码:064400;电子邮箱:hbqafgj@163.com

                     中共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19610

编辑人:李友

审核人:张志军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

温馨提示

欢迎您使用本网站互动功能!本网站互动用户已实现与河北政务服务网统一登录,如上图所示,新用户请点击[注册]打开河北政务服务网完成注册。如果您已完成注册,请点击[登录],从河北政务服务网登录后可自动返回到本网站互动版块,然后您就可以写信提交了。(提示:如果【到省政务服务网统一注册】无法正常使用,您可以选择【本站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