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
序号 | 项目 | 记录内容 | 保存期限 | 备注 |
1 | 接受群众报警或者110指令后处警; | (一)执法现场环境; (二)违法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被侵害人和证人等现场人员的体貌特征和言行举止; (三)重要涉案物品及其主要特征,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据; (四)执法人员现场开具、送达法律文书和对有关人员、财物采取措施情况; (五)其他应当记录的重要内容。 | 现场执法视音频资料的保存期限原则上应当不少于六个月。 对于记录以下情形的现场执法视音频资料,应当永久保存: (一)作为行政、刑事案件证据使用的; (二)当事人或者现场其他人员有阻碍执法、妨害公务行为的; (三)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 (四)其他重大、疑难、复杂的警情。 | |
2 | 当场盘问、检查 | |||
3 | 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消防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违法犯罪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等进行现场处置、当场处罚; | |||
4 | 办理行政案件进行现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辨认、扣留 | |||
5 | 消防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领域的排除妨害、恢复原状和强制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等行政强制执行; | |||
6 | 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 | |||
7 | 询问 | |||
8 | 人身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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