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三个关键环节,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基础性、整体性、突破性作用。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
(二)基本原则。坚持依法规范,全面履行法定职责,规范办事流程,明确岗位责任;坚持执法为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贴近群众、服务群众;坚持务实高效,聚焦基层执法实践需要,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坚持改革创新,在确保统一、规范的基础上,鼓励、支持、指导各科室更新理念、大胆实践,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坚持统筹协调,统筹推进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建设,加强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做到各项制度有机衔接、高度融合,防止各行其是、重复建设。
(三)工作目标。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使“三项制度”文本质量进一步提高,更加贴近执法实际;各执法科室及其执法人员对“三项制度”也是“法”的意识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行政执法公示是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措施。
(四)强化事前公开。要通过我局网站、政府网站及政务新闻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我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自由裁量基准等信息。结合机构改革、人员调整,于2019年4月底前完成《执法事项清单》《执法人员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等清单、文本的修订工作。《音像记录事项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行政确认事项清单》等也要按相关文件要求规定即时完成修订工作,并统一在河北政务服务网公示,并及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机构职能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将调整内容在我局门户网站及市门户网站公示,同时与河北政务服务网建立链接,同步公示相关内容。
(五)规范事中公示。全面推行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结合诚信体系建设,合理确定检查重点,对诚信企业少检查或不检查,对问题多发企业要盯紧盯牢;加强法律宣传,引导行政相对人依法办事,不断提高监管效果、降低执法成本。严格落实投诉举报登记报告制度和执法人员数量要求,杜绝执法随意性。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须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出具必要的行政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我局服务窗口要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
(六)加强事后公开。各执法科室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结果)统一在河北政务服务网公示,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一并公开。各执法科室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15日内报政策法规与信访工作科,确保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政策法规与信访科,确保7个工作日内公开,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积极推行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公示,全文公示率2019年底前达到90%、2020年底前达到100%。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决定(结果)信息公开发布、撤销和更新机制,已公开的行政执法决定(结果)被依法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应当及时从信息公示平台撤下原行政执法决定(结果)信息。完善河北省行政执法统计报告制度,各执法科室每月31日前上报执法数据信息,由政策法规与信访工作科每季度通过河北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上报行政执法数据信息,每年1月31日前公开行政执法总体情况分析报告及有关数据,并报市司法局和上级主管部门。
三、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着力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是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效的重要保证。各科室要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七)完善文字记录。文字记录作为执法全过程记录的主要方式,要做到合法规范、客观公正、及时准确。
(八)规范音像记录。音像记录作为文字记录的补充,要与文字记录有效衔接,对文字记录能够全面有效记录执法行为的,可以不进行音像记录。音像记录采集后要注明案件编号、采集时间、采集地点、采集人、证明对象等基本信息。
(九)严格记录归档。健全执法案卷管理制度,规范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的归档存储和使用。
(十)发挥记录作用。要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对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的积极作用,通过统计分析记录资料信息形成执法数据分析报告,发现行政执法薄弱环节,提出改进行政执法建议。
四、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守住合法行政底线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是确保行政执法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的关键环节。行政执法重大执法决定作出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十一)明确审核机构。明确具体负责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科室为政策法规与信访工作科,确保有专人负责,法制审核人员配备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 5%的。加强法制审核人员培训,提高法制审核队伍业务素质,并聘用长期固定的法律专业人员协助做好法制审核工作。2019 年 4 月底前,将法制审核人员基本信息向市司法局备案。
(十二)明确审核范围。合理调整、拓展审核领域,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应审尽审,合法有效。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都要进行法制审核。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决定都要进行法制审核,坚持办、审、定分离,实行业务部门办案,法制部门审核,重大案件集体决策。2019 年 6月底前修订完成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
(十三)明确审核内容。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着重审核以下内容: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执法是否超越本机关法定权限;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等。
(十四)明确审核责任。我局的主要负责人是推动落实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我局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负责。完善我局法制审核流程,明确送审材料报送要求和审核的方式、时限、责任,健全法制审核科室与承办科室对审核意见不一致时的协调机制。
五、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提供技术保障
我局要加强执法信息管理,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法制审核流程规范有序,加快推进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共享,有效整合执法数据资源。
(十五)加快推进全省执法信息化平台完善和运用,要在 2019 年 4 月底前连通政务外网,使用集成数字认证证书完成与河北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物理接入工作。行政执法机关没有执法办案(处罚)系统的,统一使用河北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一般程序行政处罚办案。在省司法厅推行一般程序案件在省执法信息平台办案系统办理试点成功的基础上,2019 年 9 月底前全市各执法机关试运行一般程序处罚案件在河北执法信息服务平台办案系统办理工作。依托河北执法信息服务平台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决定实时推送、执法信息统一公示、执法信息网上查询,实现对行政执法活动的即时性、过程性、系统性管理,提升行政执法工作信息化水平。有执法办案(处罚)系统的执法科室要按照全国统一的执法数据标准,对现有执法办案(处罚)系统进行规范,2019 年底前,逐步实现与河北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的数据对接。
(十六)推进信息共享。我局按照全省统一安排,认真梳理涉及各类行政执法的基础数据,建立以行政执法主体、权责清单、执法办案、监督和统计分析等信息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信息资源库,逐步形成集数据采集、存储、查询、检索等共享功能于一体的行政执法数据中心。配合推进河北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与省直部门、唐山市在用各类平台的数据对接工作,逐步实现执法信息只录一次,多平台共享,解决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多头录入、重复录入的问题。
(十七)强化智能应用。要积极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在行政执法实践中的运用,待上级部门探索开发行政执法裁量智能辅助信息系统后积极推广,向执法人员精准推送办案规范、法律法规规定、相似案例等信息,利用系统提出处理意见建议,生成执法决定文书,有效约束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确保执法尺度统一。加强对行政执法大数据的关联分析、深化应用,通过提前预警、监测、研判,及时发现解决我局在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提升行政立法、行政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基础数据,提高政府治理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六、加大组织保障力度,确保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取得实效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长为成员得组织框架。我局的主要负责任要充分履行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谋划、亲自部署,抓好本单位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进度,推进有标准,结果有考核。
(十九)健全制度体系。2019 年 7 月底前,修订完善《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制定《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三个办法”)。同步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行政执法裁量基准、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以及行政执法考核与监督等制度,修改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手册,并于 2019 年 7 月底前报市司法局备案。
(二十)强化宣传报道。通过我局网站、政府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方式,全方位宣传推行“三项制度”的重大意义、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和实施效果,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十一)加强队伍建设。我局要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对推行“三项制度”组织专题培训,提高有关人员推行“三项制度”的组织协调能力。完善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2019 年底前,配合完成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登记,经公共法律和专业法律考试合格的,方可取得行政执法资格。
(二十二)保障经费投入。建立责任明确、管理规范、投入稳定的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保障行政执法依法履职所需的执法装备、经费。制定我局执法装备配备标准、装备配备规划、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按相关制度文件精神做好落实工作。
附件: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浩胜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士杰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卜爱民 副主任科员
成 员:刘东乔 政策法规科科长
李玉如 基金监管与财务科科长
王 双 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
刘渝施 职称科科长
宋林山 劳动关系与工伤保险科科长
戴永红 劳动监察大队队长
郭鹏飞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
宋文民 就业服务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科长
蔡超争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科科长
谌建树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企业养老保险待遇计发科科长
齐贵永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登记征缴科科长
汤文兴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失业保险待遇计发科科长
李颖辉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工伤保险待遇计发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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