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迁安市人民法院委托(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就迁安市人民法院庭审语音应用系统项目实施公开招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迁安市人民法院庭审语音应用系统项目
二、项目标书编号:Z1302831901441001
三、采购单位基本情况
采购单位名称:迁安市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迁安市钢城路899号
采购单位负责人:崔馨心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315-7815636
四、采购代理机构基本情况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迁安市创客广场(市政府西院)A-2036房间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负责人:马艳华 杨宏伟 电话:0315-7637224 传真:0315-7601205
评审工作负责人:张爱东 李中兴 电话:0315-7601205 传真:0315-7601205
标后质疑负责人:周海荣 杨 越 电话:0315-7662971 传真:0315-7601205
五、采购需求:迁安市人民法院所需:庭审语音应用系统一套及其一切附件、备件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至验收合格及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详见《招标文件》)。
六、项目预算金额:壹佰叁拾万元整(RMB1,300,000元)。
七、项目最高限价:壹佰贰拾捌万元整(RMB1,280,000元)。
八、采购用途:审判
九、供货地点:迁安市人民法院指定地点
十、完工时间: 合同签订后10日内所有产品、设备运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保证验收合格。
十一、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十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建立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公告日期:2019年07月12日
定标日期:2019年08月05日
开标地点: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1)
评标地点: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室(1)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李跟升、郝双利、胡振杰、李东生、宋红满(采购单位代表)
废标原因:由于做出实质性响应投标人不足三家,根据政府采购法及本次招标采购文件规定,本次招标采购废标。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5-7662971 传真:0315-7601205
如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或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内容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相关询问及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迁安市人民政府网站、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九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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