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财政局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18-04-23  来源:迁安市财政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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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市财政局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4月16日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着眼于“让贫困人口与全市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严格落实脱贫攻坚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坚持群众主体,强化领导责任,增强“四个意识”,聚焦“六个精准”,实施“五个一批”,为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利用两年的时间,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在全省率先实现贫困人口全面脱贫”的目标保驾护航。

二、总体要求 

按照市委、市政府“在全省率先实现贫困人口全面脱贫”的要求,坚持“一年集中攻坚基本脱贫,一年动态管理巩固提升”的思路,2018 年通过一年时间集中力量攻坚,实现全市现有 122 户、338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达到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2019 年,对贫困人口实行动态管理,巩固扶贫成效,做到应扶尽扶。通过巩固提升和长效机制建设,实现贫困人口稳定增收,农村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三、重点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财政扶贫政策,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支持力度和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力度,为市政府制定的打赢扶贫攻坚战目标保驾护航

)资金精准到位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要求,一是年初预算安排一定的扶贫专项资金,为贫困人口提前实现脱贫,提供最基本的财力支撑;二是盘活本级财政存量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大力支持与精准扶贫密切相关的一批项目,防止财政资金闲置和浪费现象,把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安排专项扶贫工作经费,为业务部门开展精准扶贫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二)资金拨付安全到位。一是要及时拨付资金,拨付资金到位,督促有关方面加快资金支持进度,防止滞留资金,充分发挥资金应有效率和效益;二是按照《河北省财政扶贫资金支付监控暂行办法》,监督检查扶贫个人资金、扶贫项目资金联签联审的“四联签”制度的落实。

(三)确保扶贫资金使用监管到位。一是研究制定扶贫资金监管办法、扶贫资金经常性监督检查制度,严格规范拨付程序、建立动态监控体系。二是充分发挥财政“大监督”格局工作机制,局内有关科室密切配合,加大财政系统内部检查力度。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财政系统内部自查基础上,积极配合或联合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对扶贫资金进行联合检查。

)创新财税、金融扶贫模式。相关科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财政增投和税收减免措施,创新金融服务机制,加大对涉农金融机构的政策扶持力度,提高贫困村的金融服务覆盖率,加强涉农企业、贫困农户与信贷金融部门的衔接沟通;积极探索放宽信贷准入,采取信用、联保、担保等多种小额扶贫贴息贷款,通过逐步加大财政贴息力度,用财政贴息资金带动更多的金融资金投入扶贫开发,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撬动金融资本、企业、社会帮扶资金参与产业脱贫和扶贫开发,积极稳妥推进金融扶贫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领导重视,健全组织。

局领导高度重视扶贫脱贫工作,要求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去完成,成立以孔祥会局长任组长、有关副职为副组长的迁安市财政局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为推进我局扶贫工作正常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落实责任

1、财科负责在局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协调全局扶贫工作;负责综合方案的制定;负责在职能室配合下起草、出台扶贫有关文件;负责汇总全局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数据;负责全局扶贫工作的宣传培训工作;负责与市扶贫办的工作沟通对接;负责市本级对口帮扶专项资金的及时拨付;负责农业产业扶贫资金的预算安排、拨付和监管;负责提供农业产业专项扶贫资金的政策依据、安排使用情况和拨付凭证;负责金融扶贫资金的预算安排、拨付和监管;负责提供扶贫小额信贷的政策依据、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负责汇总填报分管预算单位扶贫工作相关信息;负责全局扶贫工作的档案管理;承担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2、社保:负责社会保障和就业扶贫资金的预算安排、拨付和监管;负责提供就业扶贫、健康扶贫、民政救助、社保扶贫等政策依据、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和资金拨付凭证;协助局牵头室制定相关政策文件;负责汇总填报分管预算单位扶贫工作相关信息;负责分管扶贫资金的档案管理;负责扶贫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档案的管理;承担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3、教科文:负责教育扶贫资金的预算安排、拨付和监管;负责提供教育扶贫的政策依据、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和资金拨付凭证;协助局牵头室制定相关政策文件;负责汇总填报分管预算单位扶贫工作相关信息;负责分管扶贫资金的档案管理;负责扶贫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档案的管理;承担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4、经建科:负责非农业产业扶贫资金的预算安排、拨付和监管;负责农村危房改造扶贫资金的预算安排、拨付和监管;负责提供农村危房改造扶贫的政策依据、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和资金拨付凭证;协助局牵头室制定相关政策文件;负责汇总填报分管预算单位扶贫工作相关信息;负责分管扶贫资金的档案管理;负责扶贫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档案的管理;承担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5、行政政法:负责少数民族扶贫资金的预算安排、拨付和监管;负责提供少数民族扶贫的政策依据、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和资金拨付凭证;协助局牵头室制定相关政策文件;负责汇总填报分管预算单位扶贫工作相关信息;负责分管扶贫资金的档案管理;负责扶贫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档案的管理;承担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6、预算:负责制定扶贫资金保障办法;负责落实市本级专项扶贫资金的安排,负责新出台扶贫政策所需追加资金的筹集;承担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7、监督:加强对各项扶贫资金的监管,负责起草、出台扶贫资金相关文件,做好对扶贫资金的重点检查工作;负责扶贫资金重点检查工作档案的管理;承担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8、国有资产经营中心:督促国有企业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项目、资金、技术、管理及信息等方面优势,通过协调联动、督导调度等形式;协助局牵头室制定相关政策文件;负责汇总填报有关国有企业扶贫工作相关信息;承担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9、国库科、集中支付中心:负责制定财政扶贫资金支付监控细则,细化扶贫资金支付相关方的具体责任;负责具体落实扶贫资金的授权支付方式,及时下达授权支付额度;负责监督检查扶贫资金联签联审情况,建立动态监控体系;负责提供扶贫资金拨付凭证;协助局牵头室制定相关政策文件;承担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10、乡财科:负责指导、监管有关财政所扶贫资金支付相关事项;承担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11、人教:负责协调局内人员,保障有专职人员负责扶贫工作;负责室扶贫工作的监督;承担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12、办公室:负责全局扶贫的后勤保障工作;承担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扎扎实实制定和落实制度。

推动扶贫资金管理制度落实,严格执行制度规定,靠制度管钱、管人、管事,靠制度保障精准扶贫效果。我局转发了《河北省财政扶贫资金支付监控暂行办法》,要严格执行资金支付“四方联签联审”制度同时,我局还将研究制定扶贫资金监管办法、经常性监督检查制度,研究加强全省扶贫资金监管追责办法,着力从理清监管责任、精准确定监管范围、严格规范拨付程序、建立动态监控体系、健全常态化检查机制、严格实施追责问责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建立全过程扶贫资金监管机制。此外,进一步健全公告公示制度,将省、市、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强化督导检查和绩效评价。

会同有关部门,对所有使用扶贫资金的市县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2017年以来在扶贫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挤占挪用、资金闲置、优亲厚友、使用效益不高、管理不规范、未聚焦精准等违规违纪问题。按照唐山市财政局要求,农财科牵头负责协调我局开展扶贫工作有关事项,有关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科室扶贫工作负总责。年底农财科要负责对相关科室扶贫工作进行绩效评价,并将评价情况上报局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局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科室负责人,进行约谈和责任追究。

(五)建立扶贫工作台账,加强档案管理。

  科室要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建立扶贫工作台账,每月及时上报报表、扶贫工作开展情况等资料。加强扶贫档案管理,每项扶贫工作都要留有痕迹,从资金安排、拨付,到资金使用情况及资金检查工作情况,以及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各种制度、办法、上报资料等都要存档。

(六)建立健全综合协调推进机制。

局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听取相关科室帮扶责任人工作汇报,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对扶贫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明确下步工作重点和推进措施,推动各项政策落实。

    附件:迁安市财政局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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