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9迁安市明可眼镜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 申请吸纳社保及岗位补贴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19-12-30  来源: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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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9迁安市明可眼镜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

申请吸纳社保及岗位补贴情况的公示

 按照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号)规定,我局对迁安市明可眼镜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申请吸纳社保补贴情况进行了审核,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即日始7日,即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5日,凡对公示有异议者,请拨打监督电话。监督电话:7639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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