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采购人名称:迁安市太平庄乡中心学校
2.采购项目名称:迁安市太平庄乡中心学校多媒体、计算机设备项目
3.采购项目编号:Z1302831903111201
4.项目需求:迁安市太平庄乡中心学校所需:多媒体、计算机设备一批及其一切附件、备件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至验收合格及三年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
5.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玖拾壹万零肆佰元整(RMB910,400元)。
6.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捌拾柒万元整(RMB870,000元)。
7.项目供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送货安装调试完毕。
8.项目供货地点为:迁安市太平庄乡中心学校指定地点
9.供应商资格基本要求:(1)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谈判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3)【禁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禁止】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在谈判文件领取起始时间内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网上报名登记,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文件下载记录,并已获得本项目谈判文件,才有资格参加本次谈判;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评审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11.供应商邀请方式:本次采用公告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谈判邀请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12.公告期限及下载谈判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12月26 日至2019年12月30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13.下载谈判文件方式: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包括河北CA、北京CA、山西吉大CA、联通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唐山市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文件。
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地市”-“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迁安市受理处电话:0315-7616979。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完成注册登记,并在CA窗口办理河北CA证书(也可网上办理登录网址:www.hebca.com或4007073355.com)。CA认证服务热线:4007073355。
未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建立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15.1采购单位地址:迁安市太平庄乡七家岭村
采购单位联系人:凌金楼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5233300432
15.2采购代理机构基本情况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迁安市创客广场(市政府西院)A-2036房间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负责人:马艳华 杨宏伟 电话:0315-7637224 传真:0315-7601205
评审工作负责人:张爱东 李中兴 电话:0315-7601205 传真:0315-7601205
标后质疑负责人:周海荣 杨 越 电话:0315-7662971 传真:0315-7601205
16.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解密(请务必携带数字认证证书进行现场解密)时间及谈判时间:2019年12月31日北京时间:14:30
17.响应文件解密及谈判地点:
解密地点: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1)
谈判地点: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谈判室(1)
成交供应商名称:迁安诚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迁安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83MA0809JE42
成交金额:人民币861,500.00元
主要产品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服务 要求 |
1 | 智慧黑板 | 希沃 | F75EC | 24套 | 17650 | 质保期三年 |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张学军、崔志荣、杨杰(采购单位代表)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5-7662971 传真:0315-7601205
如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或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内容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相关询问及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本公告公开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迁安市人民政府网站。
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二〇年一月三日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
欢迎您使用本网站互动功能!本网站互动用户已实现与河北政务服务网统一登录,如上图所示,新用户请点击[注册]打开河北政务服务网完成注册。如果您已完成注册,请点击[登录],从河北政务服务网登录后可自动返回到本网站互动版块,然后您就可以写信提交了。(提示:如果【到省政务服务网统一注册】无法正常使用,您可以选择【本站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