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0年迁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3-10  来源:迁安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2020年迁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

 

为全面巩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成果,科学掌控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靶向性的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努力确保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农产品检测机构的技术支撑作用。实行全面抽检与专项抽检相结合、快速筛查检测与实验室确证检测相结合、风险评估与执法监督相结合、常态化监测与突击检测相结合、指导生产与查处违法相结合。重点是风险隐患排查,确保全市大宗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全市大宗农产品抽检问题发现率达到1%以上。

二、抽检数量

定量检测:按照种植产品和水产品不少于1份/千亩/年、畜禽产品不少于1份/千头/年(畜禽全部折合成猪单位计算)(按照2019年唐山市农产品抽检计划测算表,蔬菜23.03万亩、畜禽饲养量117.44万头)完成任务。果品和投入品检测数量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定性检测:按着种植产品和水产品不少于10份/千亩/年、畜禽产品不少于10份/千头/年(畜禽全部折合成猪单位计算)完成任务。

三、抽检方式

(一)风险评估监测

结合重点时期、生产季节适时安排对大宗农产品组织进行风险检测评估,抽样的时间、区域或企业、品种、数量、环节和监测参数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确定。

(二)监督检测

根据监督检查、检验监测发现的问题或上级督办、部门移交、群众举报投诉、舆情等其他线索,随时组织。由执法人员进行抽样送检。

(三)技术支持检测

重点对绿色食品认证农产品生产企业提供检测技术支持,由企业自行送检。

(四)智能定性检测

采用智能化检测方式,检测结果纳入唐山市“智慧农安”管理系统。

四、检测参数

具体监测参数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五、结果运用

(一)风险评估监测

主要用于全面了解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

(二)监督检测

主要用于问题或隐患处置、专项整治、应急处置等,作为案件查处依据。

(三)技术支持检测

对企业提供技术支持。

(四)定性检测

作为现场检查的重要手段。

六、有关要求

(一)各相关科室于每月5日前,将唐山市局安排的上个月抽样工作完成情况、县级抽样检测结果汇总表报农安办,农安办汇总后报唐山市局质监处。

(二)局疫控中心、迁安市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要认真做好监测工作,及时将检测结果报局农安办。

(三)动监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区域站、中心站配合做好抽样送样等工作。


编辑人:李东风

审核人:李东风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

温馨提示

欢迎您使用本网站互动功能!本网站互动用户已实现与河北政务服务网统一登录,如上图所示,新用户请点击[注册]打开河北政务服务网完成注册。如果您已完成注册,请点击[登录],从河北政务服务网登录后可自动返回到本网站互动版块,然后您就可以写信提交了。(提示:如果【到省政务服务网统一注册】无法正常使用,您可以选择【本站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