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迁发改〔2020〕40号 签发人:马心刚
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明确2019年非取暖期和2019年冬-2020年春取暖期非居民用天然气结算价格的通知
迁安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迁安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迁安市建华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唐山市恒基燃气公司:
按照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价格联动机制及调整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迁发改〔2019〕70号)相关规定,经实地核查测算,现将我市非居民用天然气综合结算价格明确如下:
2019年非取暖期(2019年4月1日--2019年10月31日)管道天然气结算价格(不含汽车用气)为3.05元/立方米。
2019年冬-2020年春取暖期(2019年11月1日--2020年2月20日)管道天然气结算价格(不含汽车用气)为3.49元/立方米。
上述价格为各用气单位在测算期综合最高结算价格,具体价格由天然气公司与各用户根据用气性质、用气量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4月16日
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0年4月16日印 |
(共印4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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