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迁安市物价局(批复)
迁价[2010] 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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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市物价局
关于白羊峪长城旅游景区门票价格
的批复
迁安市白羊峪长城旅游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旅游门票收费标准请示》收悉。鉴于白羊峪长城旅游第二期工程——都察院工程主体投入较大,景区经国家旅游局验收,被命名为国家AAA景区的实际,为促进迁安旅游业健康发展,经履行成本监审有关程序,并对比周边景区价格,决定调整白羊峪长城旅游区门票价格,现将门票价格批复如下:
一、白羊峪长城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实行一票制,每张40元。
二、对学生、现役军人、老年人、残疾人及团体实行优惠票价,下浮比例不限,并报物价局备案。
三、门票价格要按规定明码标价,接受物价主管部门监督。
此批复从都察院工程投入使用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日
主题词:景区 门票 价格
抄报:迁安市政府、唐山市物价局
抄送:迁安市文体局、旅游局、大崔庄镇政府
迁安市物价局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日印发
(共印十六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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