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法律咨询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 2020-08-06  来源:迁安市司法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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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办理依据:1、《法律援助条例》第二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2、《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的要求,接待现场来访,解答法律咨询

二、承办机构:迁安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三、服务对象:全体公民

四、服务流程:1、提出咨询申请;2、提供相关信息或材料;3、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及村(居)法律顾问予以咨询解答。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六、咨询方式:1、电话:0315--7691546

2、迁安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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