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 2019-09-10    来源: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三)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社会保险(养老、工伤、失业及职业年金)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参与拟订全市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

2.负责社会保险的登记申报、基数核定、个人权益记录、参保扩面、关系转移接续及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并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3.负责参保人员养老金、失业补助待遇、丧葬费、遗属抚恤金、遗属补助费、工伤保险待遇发放和医疗费报销工作;

4.负责协助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综合管理,起草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运营管理以及社会保险基金运行风险预警分析工作;

5.负责本市社会保险信息数据的采集、统计、分析;

6.负责社会保险稽核检查、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

7.负责指导镇乡(街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工作;

8.承担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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