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

发布日期: 2020-11-04  来源:上射雁庄镇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19)》
序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法律责任违法行为执行标准备注
轻重
等级
具体表现
1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扩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未经许可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轻微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等设施面积在20平方米(含)以下,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长度在200延米(含)以下的责令限期拆除,处5000元的罚款公民扩建自用住宅,不用于商业或者工业用途的,责令限期拆除,不予处罚
一般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等设施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50平方米(含)以下,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长度在200延米以上1000延米(含)以下的责令限期拆除,处1万元的罚款
较重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等设施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100平方(含)米以下,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长度在1000延米以上5000延米(含)以下的责令限期拆除,处2万元的罚款
严重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等设施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长度在5000延米以上的责令限期拆除,处4万元的罚款
8擅自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二条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轻微擅自占用公路用地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每占用一平方米,处二十元的罚款,罚款额最高不超过三万元 擅自占用公路行为发生后,当事人主动消除违法后果或
一般擅自占用公路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每占用一平方米,处五十元的罚款,罚款额最高不超过三万元 
较重擅自挖掘公路用地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每挖掘一立方米,处一百元的罚款,罚款额最高不超过三万元 者经执法人员劝阻后主动消除违法后果的,不予处罚
严重擅自挖掘公路的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每挖掘一立方米处二百元的罚款,罚款额最高不超过三万元 
19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九条 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一般车辆装载物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污染的责令改正,每污染路面1平方米,罚款50元(不满1米或者1平方米的零数四舍五入),但最高不超过5000元接受此处罚不免除修复路面的赔偿责任
较重车辆装载物掉落,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的责令改正,每损坏或者污染路面1米或者1平方米,罚款100元(不满1米或者1平方米的零数四舍五入),但最高不超过5000元
严重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的责令改正,每损坏或者污染路面1米或者1平方米,罚款200元(不满1米或者1平方米的零数四舍五入),但最高不超过5000元
21从事危及公路安全的作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三)项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轻微从事危及公路安全的作业,但还未对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造成影响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一般从事危及公路安全的作业,对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造成安全隐患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千元的罚款 
较重从事危及公路安全的作业,影响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部分使用功能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的罚款 
严重从事危及公路安全的作业,致使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无法使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的罚款 
22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六)项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轻微损坏、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或者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的,未造成公路安全隐患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一般损坏、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或者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造成公路安全隐患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千元的罚款 
较重损坏、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或者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影响到公路正常使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的罚款 
严重损坏、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或者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造成公路安全事故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的罚款 
23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七条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轻微违法行为发生在村道、乡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百元的罚款 由于意外事件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不予处罚
一般违法行为发生在县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百元的罚款 
较重违法行为发生在省道、国道中的一般公路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千元的罚款 
严重违法行为发生在省道、国道中的高速公路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四千元的罚款 
26未经批准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九条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轻微牌面尺寸在5(含)平方米以下的责令限期拆除,处一千元的罚款 主动消除违法后果或者经执法人员劝阻后主动消除违法后果的,不予处罚
一般牌面尺寸在5平方米以上15平方米(含)以下的责令限期拆除,处五千元的罚款 
较重牌面尺寸在15平方米以上40平方米(含)以下的责令限期拆除,处一万元的罚款 
严重牌面尺寸在40平方米以上的责令限期拆除,处一万五千元的罚款 
69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七十二条、《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37号令)第五十一条违反本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轻微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责令改正,并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处2万元罚款,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
一般违法所得1万元(含)以上2万元以下的责令改正,并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
较重违法所得2万元(含)以上4万元以下的责令改正,并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4倍的罚款;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
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重1、违法所得4万元(含)以上的;2、承修或者改装的机动车因为车辆原因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责令改正,并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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