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决算报告
一、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我市预算安排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053.4万元,收到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2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2万元)。收到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5万元(提前下达66万,调减21万元)。收到唐山市专项扶贫资金48万元。另拨付扶贫小额贷款资金50万元,合计安排3218.4万元。
二、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度资金拨付支出3218.4元。其中:
1.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2万元,支出沙河驿镇前沙窝铺村渗水池项目22万元。
2.产业扶贫委托经营项目专项资金支出146.4万元,包括省级45万元、唐山市级48万元、迁安本级53.4万元;
3.对口帮扶隆化县3000万元。
4.金融扶贫小额信贷风险保障金40万元、财政贴息1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2018年末结转资金0元,全部用于年度扶贫项目支出,支出率100%。
四、工作开展情况
1.对照脱贫退出6项标准,对2017年识别纳入的现有122户322名贫困人口进行入户核查,严格履行村评议、镇乡审核程序,全部达到脱贫退出标准。市扶贫办组织7个指导组,逐镇乡、逐村、逐户进行了核查验收,市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唐山市“四个不能脱”的要求,对脱贫退出名单组织了审核,对整户无劳动能力依靠政策兜底的8户12人不予批准退出,纳入2019年脱贫计划,全市共审定2018年度脱贫退出114户310人,完成了年初唐山市下达的310人减贫任务。
2.产业扶贫实现全覆盖。制定出台《迁安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业产业扶贫工作方案》和《迁安市农业产业扶贫项目管理办法》,通过委托帮扶的形式,将贫困户每户1.2万元产业扶贫资金投入到华农公司生猪养殖项目,户均饲养规模达到标准化猪舍30平方米、二元杂交良种能繁母猪1.3头,年出栏优质三元杂交商品猪20头,每年收益不低于2000元,每户按月领取委托帮扶项目收益170元。
3.一是就业扶贫是高质量脱贫的主要路径。制定出台《迁安市就业创业精准脱贫工程实施方案》《关于迅速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有就业意愿的贫困户全部安排与劳动能力相匹配的岗位就业或就近安排扶贫专岗,最大限度增加贫困户工资性收入,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我市正常脱贫退出的112户中,有105户通过安排扶贫专岗等就业岗位实现稳定收入,就业人员达到129人,占94%。
4.2018年度实行绩效评价制度,执行专项扶贫资金投入使用绩效清单建设,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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