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全面做好市容市貌环境整治,建设“北方水城、美丽迁安”,确保唐山市系列活动顺利举行,按照唐山新时代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努力建成”重要指示十周年系列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部署,依据上级《城市环境整治部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开展“三创四建”活动为载体,以打造繁荣、舒适、美丽的城市环境为目标,大力实施城市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和管理秩序、社区环境整治提升,以最佳城市容貌、最美城市形象迎接各类活动、验收,充分展示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三个努力建成”重要指示10年来,迁安市在城市环境方面发生的新变化、取得的新成就。
二、整治范围
按照突出重点、覆盖全域的要求,对城市建成区、城市出入口、主次干道、大型商场、居民社区、城乡接合部、公园广场、室外公厕、临时市场、人员流动密集场所、建成区内河湖等为重点,实施环境综合整治。
三、主要任务
(一)园林绿化整治提升。
1.围绕市域绿地系统结构,重点建设3个道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和2个节点景观提升工程。对钢城西路(高速支线至首钢三角地段)、迁擂路(祺光桥至马兰社区段)、八号岛西侧高速支线东侧路段栽植乔木、灌木和林木;对佛山公园山体西侧、文化大厦入口开展绿化改造提升工程,栽植云杉、桧柏等树种,五月底前竣工。(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
2.提升日常管理和养护水平,及时清除绿地、树穴内杂草、杂物,及时补种补植、修剪造型、施肥打药,严格落实病虫害防治责任制,遏制杨柳树飞絮蔓延,确保绿化景观效果。(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
3.对城区内树冠、草坪等易积尘部位至少每半月冲洗一次。(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
4.加强对黄台山公园、龙形、云形绿化带、人民广场等广场、公园基础设施、标示牌等硬件设施的巡查,确保功能完好。(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
5.城市建成区裸露地块做到非硬即绿,彻底解决黄土裸露问题。(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城市净化整治提升。
1.加大城市道路清洗、洒水、清扫保洁力度,优化操作工艺、规范作业流程,增加清扫和洒水频次,实施“以克论净”,全面落实18小时保洁制,每天洒水不少于6次。(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
2.建立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市场周边、学校周边和城乡接合部环境卫生保洁制度,最大限度降低道路扬尘污染。(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
3.做到无乱扔杂物、无车窗抛物、无随地吐痰现象,城市道路干净整洁。(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
4.整治城市公厕,组织全面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及时维修、完善损坏、缺失的配套设施;厕内地面、蹲位每日清洗2次以上,配套设施、门窗每日擦拭1次以上,公厕消杀除臭每日2次以上。确保日常保洁及时,地面无积水、无烟蒂和杂物、便池内无积便、墙面玻璃无污秽,无明显异味、无小广告乱粘贴;完善公共厕所内外基础设施和标识,确保无障碍通道和无障碍厕位能正常使用。(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
5.将城区商户分类建立管理台账,与所有商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督导商户自觉落实门前卫生、绿化、秩序的管理责任。将门店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加入“门前三包”责任范围,严厉打击乱倒垃圾行为;落实垃圾分类制度,设置分类垃圾箱,箱内垃圾及时清运,确保无积存、外溢现象;开展“门前三包”星级评比,对落实不到位的责令停业整顿,对优秀达标商户颁发流动红旗。(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
6.加强三里河水系、人工湖、滦河水系城区段等水系、河道的日常卫生管理,及时清除水面垃圾和污染物,提高水体质量。(责任单位:水利局、城管执法局)
7.加强对高速西出口、南出口道路绿化保洁和周边秩序管理,道路及桥下无乱堆乱放、无卫生死角、无暴露垃圾,排水沟渠内无积土杂物;城乡接合部村庄内环卫保洁队伍要定时清扫、定点收集存放垃圾。(责任单位:有关街道办事处、有关园区管委会、交通局)
8.全面开展电力设施检查,清洁维护各种配电设施、窨井井盖,对破损的配电箱、电表箱等(含路灯)更新更换。(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供电公司)
(三)城市亮化整治提升。
1.对兆康街、丰喜路(惠泉大街—钢城路)等路段掉漆严重灯杆开展粉刷工作。(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
2.完成平青大路(燕山收费站—滦州市界)路灯改造提升项目,拆除原有老旧路灯263基,新安装14米路灯300基,16米中杆灯16基,新安装变压器7座,安装单灯控制系统;更换老旧高能耗传统灯具,完成燕山大路(祺光大街—滨湖路)路灯改造提升项目,更换现有灯头,拆除灯杆装饰数码管,并对灯杆喷漆美化。(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
3.谋划惠昌大街(交警队东—丰喜路)、惠隆大街(燕山大路—丰庆路)、丰喜路(惠兴大街—惠昌大街)南市区有路无灯路段道路照明工程。(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
4.全面加强对城区主次干道、重要节点照明设施的巡查、维护,及时更换破损设施,确保路灯装灯率、亮灯率达标。(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
5.更换老旧小区破损灯具,提升小区照明度。(责任单位:住建局、各街道办事处)
(四)城市美化整治提升。
1.督导相关单位对城市主干道两侧建筑、公用服务设施等进行清洗、规范;加强日常执法管理和监督考核,开展临街建筑物立面整治,督促主要街道和重点区域建(构)筑物的所有者、使用者或管理者定期对外立面进行清洗、修饰,打造清洁、整齐、美观的城市街景。(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
2.加强沿街安装空调外机整治,对于空调外机安装架过低、占用人行道等问题,督促责任人限期整改。(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
3.提升施工工地围挡质量,外立面采用标语、广告、彩绘等方法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公益广告比例不低于50%;按照“减量、规范、提档、美化”的要求,集中清除、更换市区主次干道两侧破损陈旧围挡。(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
4.加大巡查监管力度,杜绝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墙体乱涂乱画及张贴小广告问题,发现一起清理一起,消除城市“牛皮癣”。(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
5.对市区门店牌匾、楼顶广告和墙体广告进行综合整治,下大力度治理城市主次干道、商业街区沿线的陈旧破损广告,督促相关主体单位修复整改;对新建建筑制定统一标准,对老建筑进行提升改造,实现“一店一招、一街一景”;依法强制拆除所有无手续广告和房顶广告。(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
6.针对车辆乱停阻路等问题,进一步开发公共空间,对重点路段进行整体布局,组织新划、增划非机动车标识、标线,增设非机动车停车泊位,规范非机动车停放。(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
7.加强对城区主次干道、商业街区、背街小巷的不间断巡视监察,提高市政设施管养服务水平。积极推进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垃圾转运站、垃圾运输车辆等环卫设施的功能养护和城区果皮箱的清洁维护。(责任单位:住建局、城管执法局)
8.规范设置各类道路交通指示标识、路铭牌等,清晰施划道路标识标线。(责任单位:民政局、公安局)
(五)市容管理秩序整治提升。
1.坚持疏堵结合,以火车站、公交站、学校、医院、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周边为重点,对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店外作业等不文明行为进行集中清理,引导沿街商户规范化经营,强化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主次干道两侧无市场外溢、无店外经营、无游商小贩等违章经营现象,确保公共场所无摆摊算命、盯人拉客、盯人乱发小广告等不文明行为。以疏堵结合为原则,在不影响交通的前提下合理设置临时果菜市场,引导流动摊点和“三修业”入市规范经营。(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
2.针对城区范围内主次干道架空弱电管线任意斜拉、下垂、凌乱、废弃拖地、线杆倾斜等问题,科学推进弱电管线入地改造和废旧线缆清理工作,提升城市空间洁净度,管线运行安全度。2020年计划完成丰乐路、和平路等5条线路改造。(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联通迁安分公司、移动迁安分公司、电信迁安分公司、河北广电网络迁安公司、城通公司)
(六)社区环境整治提升。
1.加大清扫保洁力度,全方位、无死角清理小区及楼道内环境卫生,实现常态化保洁,小区环境卫生状况良好;居民楼道内干净整洁,楼门、玻璃、墙面、照明设施等没有污秽和破损;小区道路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责任单位:住建局、各街道办事处)
2.实行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投放;分类垃圾箱摆放合理,垃圾箱完好无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无垃圾外溢现象。(责任单位:住建局、各街道办事处)
3.加强宣传引导,依法查处清理私搭乱建、乱围乱种、乱堆乱放、不文明养犬、乱贴“小广告”等违法行为。加强清理后恢复和补栽补种。(责任单位:住建局、各街道办事处)
4.结合新冠疫情防控需要,居民小区周边围挡规格标准统一,安装牢固、无破损,有专人进行维修维护;具备条件的围挡,可张贴(悬挂)抗击疫情标语、条幅,无乱涂乱画、乱贴小广告现象;疫情防控解除后要及时拆除围挡,对因设置围挡破损的绿化、小区道路等要及时补植、维修。(责任单位:住建局、各街道办事处)
四、实施步骤
(一)集中攻坚阶段(4月18日—6月30日)。有关单位要按照方案部署,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迅速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对环境卫生存在问题进行集中整改,6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城市环境容貌实现大改观。
(二)巩固提升阶段(7月1日—8月31日)。在集中攻坚阶段取得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精细化、数字化、常态化管理机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不断巩固提升城市环境水平,杜绝出现反弹现象,确保市容环境长期保持良好态势。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开展新时代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努力建成”重要指示十周年系列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全市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有关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以城市环境整治提升促进我市文明城、卫生城顺利验收,细化工作任务,层层明确职责,强化责任落实,坚决彻底整改,确保整治成效。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城市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副市长李强任组长,政府办副主任杨勇、城管执法局局长康继顺任副组长,成员包括住建局、民政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街道办事处、供电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城通公司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管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城管执法局主任科员刘乔同志兼任。相关单位依据职责做好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强化“一盘棋”意识,做到分工不分家,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
(三)严格标准,确保实效。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整治标准,科学合理调度力量,加大动态巡查力度和频率,特别是对一些重点部位、主要路段,要采取定人、定时、定岗、定责、定标准、定奖惩的办法,健全定时巡查、快速发现和及时解决问题的巡查工作流程;要建立任务清单、工作台账,确保各类问题第一时间发现到位、第一时间处置到位。针对整治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或责任单位拒不整改等问题,建立现场办公、媒体曝光、执法处罚等机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领导小组设立督查组,结合“日督查、周检查、月考核”采取明察暗访方式,切实加大对存在问题的督查、交办、督办和考核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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