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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迁安市委 迁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2021-01-06  来源:迁安市教育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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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唐山市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把教师工作置于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支持领域,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坚持以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为突破口,做到三个优先,即优先谋划教师工作,优先保障教师工作投入,优先满足教师队伍建设需要;坚持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培养造就一支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主要目标

2025年,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科学的教师招聘、管理和培训体系,全面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强化职业教育领域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为我市构建现代职业教育提供有力支撑;建立事权人权财权相统一的教师管理体制和待遇提升保障机制,教师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教师队伍规模、结构、素质能力基本满足各级各类教育发展需要。

2035年,全市教师队伍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培养造就千名引领学校发展的骨干教师、百名具有示范效应的学科带头人,数十名在国家省市有影响的教育专家型校长教师,教育系统成为一流人才聚集高地。教师管理体制机制科学规范、优质高效,教师队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目标。

三、重点任务

()着力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1.加强基层学校党支部和教师党员队伍建设。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实施基层学校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培育工程。落实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严格落实党员活动日、“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做好优秀青年教师发展党员工作,落实党支部书记带头联系优秀青年教师制度。严格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每年组织1次基层学校党支部书记培训,每年轮训三分之一在职党员教师。

实现中小学校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有3名及以上正式党员的学校,要单独建立党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学校或偏远地区的农村学校,可就近与其他学校建立联合党组织,由教育局党组统筹管理。

2.强化教师思想政治工作。配齐建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党务工作队伍,落实该类人员的教师、管理人员双重身份。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引导教师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理论、情感认同。引导教师准确理解、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担负起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以及乡土文化教育,引导广大教师爱祖国、爱家乡,奉献社会、奉献教育。

3.健全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将师德培训内容列入新任教师培训和在职教师继续教育必修课,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全心全意做“四个引路人”。持续开展“明师德、铸师魂、正教风、树形象”主题教育,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干部教师队伍。实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师德考核档案和教师个人信用记录。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持续开展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收受“红包”等师德失范问题专项整治。健全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制度。加强对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的监察监督,完善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

()着力提升教师业务素养能力,建设专业化教师队伍

4.建设高素质的中小学教师队伍。出台教师基本素养标准,提高教师的“三字一话”水平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保证教师教育教学自主权,鼓励教师大胆创新,发挥教师在课堂教学改革中的主体作用,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积极探索符合学科特点、时代要求和学生成长规律的教育教学模式,着力打造高效课堂。完善“名师工作室”“名校长工作室”建设,探索建立“名班主任工作室”。加强对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培养,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的中小学教师队伍。

5.建设善保教幼儿园教师队伍。推进幼儿园教师互动交流,加快建设一支与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模相适应的专业化管理服务队伍,促进学前教育均衡发展。探索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学,赋予学前教育教师招聘自主权,配齐配足专业人员。建立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并纳入教师培养培训整体规划,构建幼教研、省示范园、中心校三级培训网络,形成区园联动、园际互动、线上线下结合的培训机制,全面提升幼儿园教师科学保教能力。

6.建设双师型职业院校教师队伍。探索高技能职教人才直聘制度,加大职业院校选人用人自主权。支持职业院校与企业建立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鼓励企业管理者、技术能手与职业院校管理者、教师相互兼职。落实职业院校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

7.建设专业化的校()长队伍。研究制定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履职评价等系列办法,选优配强专家型校长队伍,不断增强履职意识,提高履职水平,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用人导向和履职评价体系。实施“教育家型校园长”培养工程,通过挂职锻炼、跟岗学习、短期调训、专题讲座、“名校长工作室”等方式提升能力。建立校()长后备人才培养和储备机制,加强干部梯队建设,推进专业化发展。积极稳妥探索校()长职级制、聘任制、任期交流制和考核评价制。

8.建设能引领的教研员队伍。合理设置教研员岗位结构比例,逐步培养选拔一批专家型教研员。制定教研员考核评价制度和全员培训制度。设立教育教学研究、科研成果转化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鼓励教育科研创新。

9.加大培训学习力度。实施一对一跟踪培养抬高底部,研训一体化整体提升,名师名校长工作室拔高培养。落实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制度,辅助做好国培项目培训。定期开展教学技能比赛,促进教师教学技能专业化发展。搞活自主培训,分学段分学科组织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骨干教师和校长培训。建立教师和校()长外出培训进修考察机制。制定《教师培训实效跟踪评估办法》,提高培训效果。教师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10.提高教师信息化应用水平。大力开展专项培训,健全教师信息技术考核评价体系,探索新型信息化教学模式,提高教师信息化应用能力。广泛开展结对教学与教研活动,评选信息化教学能手、优秀教学案例,实现学科教学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

()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深化教师管理改革

11.优化教师编制管理。按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根据各学校学生数量,足额核定各学校教职工编制。为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正常运转,乡村小规模学校编制按照班师比与生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教学功能弱化,以管理职能为主的单位编制,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参照相关标准,本着从严从紧的原则进行核定。对寄宿制学校生活教师、中小学工勤岗位等适合社会力量提供的服务,可采用劳务派遣或聘任制的方式解决,将置换出来的编制全部用于补充专任教师。民办学校参照公办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配备师资。

机构编制部门定期会同教育、财政部门在编制总量调控的前提下,统筹调整使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教育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统筹分配各学校教职工编制,并报机构编制和财政部门备案。各校教职工编制实行动态调整机制,至少两年调整一次。实行中小学教职工配备情况动态监管机制。按照学校教师需求及时补充教师,严禁长期使用编外教师,严禁其他部门以长期借调等方式变相挤占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严禁各种形式的“吃空饷”。

12.改革义务教育教师资源配置方式。推行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机构编制部门负责编制总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岗位总量,教育部门负责统筹教师资源配置、招聘录用、培养培训和考核管理等职能,学校负责岗位聘用。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引导城区优秀校长、教师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根据学校师资实际需要,按学科精准补充师资,确保开足国家规定课程。短缺学科教师可以打破校与校界限,由教育部门进行统筹配置。

13.完善中小学教师准入和招聘制度。新入职教师必须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提高教师准入标准,结合实际逐步将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到专科,小学教师、中学教师学历提升到师范专业本科,提高研究生学历、重点师范院校毕业生、专业对口毕业生在教师中的比例。职中专业课教师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学校自主聘用的专业或高技能水平兼职教师,不受学历、人员身份限制,鼓励聘用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高技能人才兼职任教。

14.建立教师长效补充机制。教育、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每年制定教师补充计划,可根据实际需要采用校园选聘、社会公开招聘等方式多渠道补充师资。建立优秀人才引进机制,制定优惠政策,面向市域外,积极引进获得县级及以上“名师”和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教学业绩突出的优秀中青年教师。赋予学校人事工作一定自主权,积极发挥学校在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中的作用,可以按需求提出招聘计划,并参与面试、考察和拟聘人员确定。逐步探索学校按规定程序自主择优选聘中层管理人员。

15.改革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制度。严格落实上级职称政策。加大职称评审向乡村教师、薄弱学校倾斜的力度。完善符合中小学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实现职称评定与聘用相衔接。加强聘后管理,激发教师的工作活力。

16.完善中小学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建立符合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评价机制,构建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评价体系,强化过程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坚持德才兼备、师德为先,提高师德考核内容比重,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导向,全面综合考核。落实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长期不在教学岗位和教学工作量不足的中小学教师,只能聘任在本级职务的最低等次,并不得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加强中小学校长考核评价,建立目标管理、过程评价和综合考核相结合的科学考核体系。

()着力提高教师地位待遇,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

17.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严格落实国家增资标准。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新增绩效工资总量主要用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在绩效工资总量中的占比。建立优秀教师奖励制度,发挥绩效工资杠杆作用,绩效工资分配向一线教师、边远乡村学校教师、高中教师、特殊教育教师、班主任倾斜,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问题。班主任津贴标准不低于教师月平均绩效工资收入水平的25%

18.大力提升乡村教师待遇。全面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严格落实乡村教师乡镇工作补贴政策,高质量解决乡村教师食宿和交通困难。

19.维护民办学校教师权益。依法保障并全面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合法权利。民办学校应与教师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理确定教师薪酬,确保按时足额支付,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完善工资待遇增长机制,切实保障教师各项待遇。

20.提升教师社会地位。按照国家、省、唐山市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表扬奖励和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教师中的优秀教师和优秀教学团队,充分展示教师的突出表现和奉献精神,持续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对教师出资奖励。全面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全体会议制度,保障教师参与学校决策的民主权利。

四、保障措施

21.强化组织保障。市委常委会每年至少研究一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及时解决教师队伍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大力推进教育“放管服”改革,理顺教师管理体制,扩大学校幼儿园的办学自主权。组织人事部门要在人才队伍建设、干部管理任用改革等政策方面给予保障;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教师队伍建设的统筹规划、整体管理和具体指导;编制部门要为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所需编制提供保障;人社部门要在人事管理、职称评聘方面给予保障;财政部门要充分保障教师队伍建设和发展所需经费。宣传、发改、规划、自然资源、住建等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推进教育基础设施和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相关工作。

22.强化经费保障。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上优先安排教育事业,在财政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教育支出,在公共资源配置上优先满足教育所需,任何工作不得挤占挪用教育费附加等专项经费,确保足额用于教育及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要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同步完善支出保障机制,确保教师队伍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优化经费投入结构,优先支持教师队伍建设中最薄弱、最紧迫的环节,重点放在提高教师待遇、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上的支出。要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制度体系,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教师队伍建设中来。制定完善经费使用监管制度,加强审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依纪依规严肃处理,确保教育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23.强化督导检查。市委市政府将把教师队伍建设列为对各有关部门的重点督查和考核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确保推进教师队伍建设各项政策措施有效落实,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编辑人:王川

审核人:张新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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