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迁安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 2021-01-29  来源:迁安市政府办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既有住宅使用功能,切实改善和服务民生,满足广大居民尤其是中老年居民便利出行需求,结合周边地区先进经验做法,我局起草了《迁安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现将实施办法起草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据统计,我市六层(含)以下住宅小区,绝大部分为步梯楼房小区,均未配建电梯设备。今年来,虽然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呼声较高,需求量较大,但暂无加装电梯成功案例。分析主要原因:一是制度不健全,我市暂未出台相应指导性文件,导致加装电梯无章可循、无规可依;二是安装费用较高,以六层住宅为例,加装电梯费用高达40-50万,每户均摊5-6万,居民百姓较难接受。

二、背景依据

随着城市人口老龄化的加快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求的日益增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越来越引起民众,尤其是居住在无电梯楼房中老年住户的广泛关注,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民生问题。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在部署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中,提出城镇老旧小区要大力进行改造提升,支持加装电梯。

三、办法内容

(一)明确责任主体。按照“业主自愿、政府引导、充分协商、保障安全”的原则,在征得相关业主同意的前提下,由申请人委托建设单位,履行一般建设程序,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二)拓宽资金渠道。坚持“政府扶持、居民共担”的机制,通过借鉴其它地区做法,拟定了我市资金补贴标准,即每部电梯补贴工程直接投资的20%,最高不超过10万。剩余资金可由服务范围内的业主共同出资或申请住房公积金、维修基金等方式筹集。同时,鼓励社会资本通过适当方式参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有效破解加装电梯资金难题。

(三)优化审批程序。遵循“依法、便民、高效”的方针,由审批局组织住建、资规、供电、供水等部门进行联合论证审批,依照论证报告,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质监安监备案等审批手续,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精简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四)强化运维管理。贯彻“安全第一、严格把控”的理念,压实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强化电梯安装、后期运维安全管理。严格履行施工告知、监督检验、使用登记、竣工验收备案等程序,确保工程建设安全、顺利交付使用。同时,充分发挥行业监督管理作用,督导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确保电梯安全稳定运行。

编辑人:赵成彪

审核人:刘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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