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迁安市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负责本辖区内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本辖区内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三)指导协调和监督本辖区内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四)负责本辖区内污染防治、污染物减排、生态环境监测、生态创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本辖区内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受理环境污染纠纷、投诉,并作出处理,对环境污染事故进行现场调查及处理等工作。
(六)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和服务事项。
(七)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迁安市分局(迁安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纪检监察科)、综合科、大气环境科(机动车污染防治科)、水与土壤生态环境科。所属事业单位:唐山市迁安市环境监控中心。
负责人:李建平
联系电话:7638570
地址:迁安市钢城大街创客广场B座7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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