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构设置情况

发布日期: 2023-02-24  来源:迁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根据《迁安市机构改革方案》(迁字〔2019〕1号)精神,组建迁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19年1月20日正式挂牌成立。

根据《中共迁安市委办公室、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迁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迁办字〔2019〕29号)精神,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挂迁安市城市管理局牌子,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唐山市委、迁安市委关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拟订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方面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

2.参与城市总体规划、专项建设规划的编制;拟订全市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相关行业的统计工作

3.负责局直管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景观、城市亮化照明、户外广告牌匾、数字化城管等方面的年度计划、资金使用和日常管理、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等工作

4.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根据省政府批复和市政府关于在城市管理领域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工作意见,依法集中行使园林绿化、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局直管区域内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和临时建设逾期不拆除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5.指导、协调、监督、考核评价全市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景观、城市亮化照明、户外广告牌匾、数字化城管等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查处重大复杂违法案件以及依法应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的案件

6.负责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办公室、财务审计和人事科、督导考评科、政策法规科、园林景观和环卫管理科5个机构。

根据《中共迁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迁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迁编〔2019〕37号)精神,设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园林绿化中心、城市管理综合指挥中心、环卫服务中心、照明管理所5个所属事业单位

负责人:桑稳

联系电话:0315-7639336

节假日及夜间值班电话:0315-7632025

地址:迁安市明珠街832号

编辑人:安珍宏

审核人:赵宇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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