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滦河文化产业区管委会机构设置情况

发布日期: 2023-08-21  来源:滦河文化产业区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迁安市滦河文化产业区管委会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关职能:编制辖区的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编制辖区区域性城市发展规划、国土利用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审批或审核辖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保护辖区的自然环境、人文环境;负责辖区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审查监督各类建设项目;负责辖区文化产业的规范、监督、管理工作;围绕文化产业发展目标,积极开展宣传推介和招商引资活动,组织、督促、协调文化产业项目的落实;负责辖区财政管理,实施辖区内财政、国有资产管理和财政监督工作;负责进出口贸易和国内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负责辖区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协调辖区内上级有关部门派驻机构的工作;负责迁安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辖区党工委、管委会日常事务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信息反馈、接待、会议活动组织、后勤等工作;负责文件收发、文书档案及印章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党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管理工作;负责信访、宣传、统战、群团和武装工作;负责组织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统计工作

(二)规划建设部:负责辖区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国土利用规划的编制、报批、调整和管理工作;负责工程承发包、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管理辖区内建筑市场和建筑队伍;负责建设项目各项审批和核准工作;负责项目土地征用、建设用地管理事项;负责辖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地名申报及管理工作。

(三)招商投资部:负责辖区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及实施;负责编制辖区招商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重大项目、投资环境、投资政策的宣传推介、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组织实施各项重大招商活动;负责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对外贸易的组织与管理工作负责省下放特定区域审批权除规划审批权限以外相关事项的审批,对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核准或备案;负责上级下达给园区企业年度发展资金的分配;负责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

(四)园区建设服务中心: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负责协调涉及乡镇做好征地、拆迁及人员安置工作;负责区内园林、绿化、水景观维护、环境卫生等工作;负责有偿使用市政公用事业设施的收费、经营权招投标及维护管理工作;负责项目单位、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区内景区管理、水上交通秩序维护、水上救助工作;负责水面、水体经营管理工作。

(五)投资服务中心:负责区内企业的政策引导和协调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企业标准化、计量、质量等工作,为进区企业提供全方位技术创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负责指导项目单位办事流程及办事指南,协助编排项目审批进度计划;负责协助项目单位分阶段准备申报材料,负责对审批过程进行跟踪,及时向项目单位反馈项目办理进展情况,负责审批部门及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做好代办项目相关资料的整理、保管和移交工作。

(六)财金所:建立健全园区预算管理体制,统筹安排调度财政性资金;负责园区年度财政预算的编制、执行及决策;负责园区预算外资金的征收管理以及各项财政支出管理;负责省级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支付;负责园区政府性债权债务管理;负责园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加强财政监督,确保园区各项财经纪律、财政法规和制度的落实。

三、办公地址:迁安市阜安大路南段西侧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30(14:30-17:30)

五、联系方式:0315-7286335

六、负责人:曹艳军

编辑人:张利

审核人:马保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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