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推荐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热爱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意识和生态环保意识。
(二)自觉践行《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长期积极组织或参与生态环保志愿活动,在促进生态环保理念传播或在改善生态环境方面有显著成绩。
(三)事迹具有先进性和典型性,具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和良好的公众形象,对社会公众具有明显的带动、导向和示范作用。
(四)参选人员不属于行政编制人员,且未曾入选2019年度和2020年度百名最美生态环保志愿者。
二、推荐渠道及材料要求
(一)推荐单位及时限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在充分征求省级文明办意见后,作为推荐单位在《百名最美生态环保志愿者推荐表》(见附表)上加盖公章,统一报送推荐材料。每个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可推荐3至5人。各地文明办可积极推荐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中表现突出的生态环保志愿者。生态环境部每个直属单位最多推荐2人。请标明推荐顺序。
(二)推荐材料及格式
填写《百名最美生态环保志愿者推荐表》,并附3至5张相关照片(需有照片说明,单张不超过5M;可另附时长3分钟以内的相关视频)。
请按照“××省(区、市)百名最美生态环保志愿者推荐资料”的格式标明邮件主题,邮件内容注明工作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推荐材料以zip压缩包格式发送,包括推荐单位盖章的推荐表扫描件及推荐表电子版、事迹简介、照片(含照片说明)、视频等。文件命名方式示例:上海市王××推荐材料.zip(上海市王××推荐表.doc,上海市王××照片(照片说明).jpg,上海市王××.mp4)。
三、时间安排
(一)典型推荐
2021年4月25日前。
(二)展示审议
2021年5月上旬,进行网络展示并开展线上投票和专家审议,结合线上投票情况及专家审议结果,确定百名最美生态环保志愿者名单,并进行公示。
(三)结果公布
2021年六五环境日期间向社会公布最终结果,并邀请最美生态环保志愿者代表参加2021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
四、宣传推广
活动期间,通过“生态环境部”“微言环保”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志愿者事迹进行线上宣传展示,六五环境日期间进行集中宣传。拍摄制作最美生态环保志愿者故事短视频,用于网络媒体宣传推广。
各地生态环境部门、文明办要充分运用新闻宣传和网络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各地生态环境保护志愿服务工作进展和成效,加大对最美生态环保志愿者的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榜样示范和带动作用,培育和弘扬生态道德,促进全社会形成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风尚。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 李博越、杨俊
电 话:010-84665677、15532696653
邮 箱:zhiyuanzhe@mee.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A栋303室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社会宣传室
附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照片 (一寸照) | |
民 族 |
| 籍 贯 |
| 政治面貌 |
| ||
工作单位 |
| 职 务 |
| ||||
地 址 |
| 邮 编 |
| ||||
手 机 |
| 邮 箱 |
| ||||
事迹关键词 | 生物多样性保护、大气污染防治、河湖及海洋污染防治、垃圾分类、环保宣教等 | ||||||
事迹简介 | (1000字左右,照片附后) | ||||||
主要成绩 |
| ||||||
推荐单位 |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 注 |
|
一、推荐条件
(一)生态环境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已公布的生态环境监测、城市污水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等设施开放单位;主动将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的其他类型企业。
(二)申报单位应模范遵守《环境保护法》等各项法律法规,自开放以来不得有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行为和受到相关处罚的情形;自觉减少污染排放,践行低碳环保理念,带头履行环保社会责任。
(三)申报单位应满足全年组织开展线下开放活动不少于10次(线上开放活动情况亦作为考虑因素),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宣传机制,具有广泛深远的社会影响,公众参与度高、吸引力强、成效显著,具有典型性和创新性,具有可复制和推广价值。
二、报送要求
(一)申报单位经所在地市级及以上生态环境部门认可后,均可报送至所在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由省级生态环境部门作为推荐单位,在《十佳环保设施开放单位推荐表》(见附表)上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推荐材料。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对每类设施单位最多推荐1家。
(二)推荐时需同时附上文字材料、相关照片或视频,内容真实具体,以光盘形式提交。其中,文字需按统一格式要求填写;照片要真实展示活动场景,生动活泼;视频为全面反映开放活动情况的短片,时长3-5分钟。
(三)报送者及被推荐单位需对相关宣传报道予以配合。
三、活动安排
(一)典型推荐
2021年4月25日前。
(二)展示审议
2021年5月上旬,进行网络展示并开展线上投票和专家审议,结合线上投票情况及专家审议结果,确定十佳环保设施开放单位名单,并进行公示。
(三)结果公布
2021年六五环境日期间向社会公布十佳环保设施开放单位,并邀请代表参加2021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
四、宣传推广
活动期间,将选取部分单位案例在“生态环境部”“微言环保”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宣传展示,六五环境日期间进行集中宣传,扩大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影响力,为各地开展活动提供参考示范。
各地生态环境部门、文明办要以此次活动为抓手,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深入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指导设施开放单位总结提炼先进做法和经验,形成可复制易推广的鲜活案例。要加强对优秀设施开放单位的宣传推广力度,促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 杨玉玲、李鹏辉
电 话:010-84665711
邮 箱:gzkf@ mee.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基地管理室
附表
设施 单位 基本 信息 | 名 称 |
| ||
类 别 | □监测 □污水处理 □垃圾处理 □危险废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 □其他 (请在对应类别上以“☑”勾选) | |||
联系人 |
| 手 机 |
| |
地 址 |
| 邮 箱 | ||
设施单位简介 | (500字以内,简要介绍设施单位基本规模和运行情况等,包含是否模范遵守《环境保护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开放以来是否有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行为和受到相关处罚的情形等) | |||
开放情况介绍 | (3000字以内,可另附页,全面介绍设施单位开展开放活动的前期准备、组织实施、总结反馈等各项情况,如开放工作机制建设、开放场所建设和布置、参观路线设置、讲解员队伍建设、开放频次、接待/影响人次及类别,相关宣传工作、线上线下活动统筹,开放效果评估等情况) | |||
综合评述 | (1000字以内,可另附页,应含影响及意义、取得的成果等信息) | |||
省级推荐单位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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