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海武,中共党员,现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多年来一直从事着侦监、公诉工作,始终处在检察岗位的第一线,先后办理了各类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案件1000余件,立案监督40余件,追诉漏罪漏犯20余件,办理过多起重大疑难、复杂敏感的案件。
本着尊重事实,尊重法律的精神,马海武在审查案件当中,能够始终对每一起案件都认真研判,不枉不纵,严格证据审查标准,准确客观的评价每一起案件的事实,真正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多年来,他所办理过的刑事案件当中,无一起无罪判决和因案件处理不当而引发的当事人涉检访的情况。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市人民检察院指定马海武专门负责此项工作。面对预料到的困难和挑战,马海武没有退缩,勇于担当,毫不犹豫地接受了这项艰巨的工作任务。3年来,他共参与办理了重大涉黑涉恶案件10件,涉案人员达150余人。办案过程中,在保证案件质量的情况下,始终把“打财断血”、发现“保护伞”作为重点,先后向有关部门移送违法违纪线索20余条,针对可能属于涉案的款物,向侦查机关建议查封、扣押、冻结累计近千万元财物。针对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发出检察建议25份。成功监督的一起重大涉黑案件,使我市的扫黑除恶工作有了重大突破,受到了省政法委的表彰,获得全省 “扫黑除恶工作先进集体”的荣誉。
2018年,唐山市公安局成功打掉滦南县杨某某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上级指定滦州市人民检察院受理此案的审查起诉工作,马海武被临时抽调到专案组参与办理此案。接到任务,他立即奔赴岗位,马上投入到办案当中,在最短的时间内熟悉案情,了解该案的组织架构、涉案事实等基本脉络情况。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马海武吃住在办案单位,加班加点阅卷,与同事一道经常讨论研究案情到深夜。共制作各个案件事实的审查报告等材料累计达800余页,20余万字。在抽调期间的6月份,正是案件较劲的时候,恰逢儿子参加高考,但是因为工作他无法顾及。经过半年的准备,马海武圆满的完成了上级交给的任务,因此也受到了上级院的表彰,荣立个人三等功。
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马海武在做好疫情防护的同时,始终坚守在岗位上。特别是肖某某案件侦破后,进入诉讼环节,面对160余册卷宗,2万多页的证据材料,他与同事一道连续奋战90多个日夜,最终使该案得以顺利提起公诉,移交法院,交付审判。
面对一项项成绩和荣誉,马海武说,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他将继续不忘初心、勇于担当,求真务实,在平凡的检察岗位上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为我市的平安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
欢迎您使用本网站互动功能!本网站互动用户已实现与河北政务服务网统一登录,如上图所示,新用户请点击[注册]打开河北政务服务网完成注册。如果您已完成注册,请点击[登录],从河北政务服务网登录后可自动返回到本网站互动版块,然后您就可以写信提交了。(提示:如果【到省政务服务网统一注册】无法正常使用,您可以选择【本站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