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七次党代会后,市医疗保障局紧紧围绕“15678”基本思路,立足新征程,牢牢把握新形势、新任务,聚焦医疗保障重点工作和重大改革任务,奋力谱写全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为建设“北方水城、美丽迁安”保驾护航。一是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总额预付的基础上,主动对接唐山市局,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行多元复合支付方式。不断探索适合两大医疗集团和健康中心发展的支付方式,助力人民医院和中医医院两大医疗集团医共体改革和健康中心建设,为两大医疗集团医共体改革和健康管理中心建设提供医保支撑。二是加强医保基金精细化监管。把加强基金监管维护基金安全作为医保的“生命线”,持续打击欺诈骗保,开展日常监管、现场检查、飞行检查、联合检查。不断拓展监管范围,将定点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行为、慢性病网上申报认定、集采药品耗材使用、医保目录内药品耗材和诊疗项目使用、大型仪器设备检查阳性率等内容纳入监督范围,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三是全力保障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严格贯彻落实各级疫情防控安排部署,执行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预拨新冠肺炎疫情备用金,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
围绕深化医疗保障改革,为构建医疗保障新发展格局贡献力量。一是持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确保应保尽保。在巩固好全民参保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精准锁定参保对象,加强宣传动员,细化缴费服务,做好新生儿、学生、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的参保服务工作。进一步夯实市、镇、村三级征缴责任,断扩大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面,最大限度发挥医保基金共济保障作用。二是做好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组织开展好药品及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一时间落实国家、省组织的第五批药品和人工关节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实施好规范挂网工作,减轻群众就医购药负担;加强药品、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依照权限做好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三是及时向定点医疗机构拨付医保费用。向定点医疗机构及时拨付医保费用,切实做到“两不欠”,巩固好清理拖欠医保费专项行动成果,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建立与医疗机构定期对账机制,及时拨付到位。
围绕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参保群众获得感。一是落实医疗保险待遇。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住院报销待遇,按照唐山市统一政策,提高城乡居民住院报销比例,降低大病报销起付线,调整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门诊特殊疾病起付标准;认真开展医疗救助服务,实现市域内救助对象、救助方式及标准、经办管理、信息系统“四统一”;持续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待遇,有效缓解建档立卡人员因病致贫、返贫。二是持续做好医保领域便民惠民。按照分布合理、方便群众就医购药的原则,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准入流程,依法依规做好定点医药机构准入工作。积极推进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解决百姓跑腿垫资问题。将京津优质医疗资源纳入我市异地定点范围,推进我市医疗机构纳入京津医保定点范围,方便百姓在异地享受同城待遇;将职工、居民门诊慢(特)病认定权限下放到我市具备认定资质的医疗机构,实行参保职工、居民门诊慢(特)病网上随时申报和定点医疗机构评审认定新模式。三是不断提升医保信息化服务能力。大力推广“互联网+医保”应用,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加大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力度;继续推进村卫生室门诊统筹费用“一站式”接口报销,方便群众在家门口就医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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