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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暖心执法保护未成年人

发布日期: 2021-10-08  来源:迁安市融媒体中心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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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市人民检察院,感谢检察官给孩子一次重返校园、继续学业的机会,让我们家又有了希望……”近日,一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父母将一面写有“未检执法暖人心、倾心帮教助成长”的锦旗送到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激动地对检察官表达谢意。

多年来,市人民检察院始终秉持规范化、人性化办案理念,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以“双创双强”不断完善优化涉罪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方式方法,不断加大未成年人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将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竭力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创新监督理念,建立未成年人双向保护制度。将人本观念与恢复性司法理念相结合,加强对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即: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感化、挽救,对不捕、不诉、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进行观护帮教,定期回访;对被犯罪侵害的未成年人,及时加强心理疏导、经济救助;对于罪行轻微,属于初犯偶犯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尽量减少刑事诉讼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不良影响,为他们回归社会预留通道。

强化社会调查,注重逐案评估分析。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坚持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议。对未成年人进行全面的社会调查,了解其成长环境,分析其违法犯罪的原因,评估其社会危害性及再犯可能性,作为办案参考,区分情况提出处理意见。今年以来,共不批准逮捕未成年人8人,不起诉9人,附条件不起诉10人。对于不捕、不诉、附条件不起诉的案件,联合司法社工开展观护帮教。两年来通过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观护帮教的未成年人,有2人顺利考入理想的大学。

创新审查机制,实施一站式一体化办案。为避免反复询问造成的“二次伤害”,与公安机关会签《关于针对被侵害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工作意见》,积极推动“一站式”询问救助办案机制建设,对涉未案件,承办人全面承担、全程负责同一案件的批捕、起诉、诉讼监督和预防帮教工作。同时针对未成年被害人心理伤害,加强心理疏导,聘请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心理测试、教育疏导,对家长进行亲职教育,帮助受害人早日走出心理阴影,融入社会。

强化普法宣传,构建联防联动保护网。主动对接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与公安、教育、卫健等部门强化联合执法,积极推动校园安全建设;与学校、社会组织合作,建设高标准法治教育基地;推行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常态化,以灵活接地气的预防犯罪宣传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护意识。专门制作的关于防范校园欺凌,远离性侵、毒品的动漫宣传片,通过网络媒体等平台免费推送给学生和家长,获得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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