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迁安市交通运输局迁安市城乡客运站、公共交通枢纽站项目社会稳定性风险分析公示及公众参与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河北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冀发改投资【2016】1号),为使公众了解、参与本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现予以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
迁安市交通运输局
二、项目名称
迁安市城乡客运站、公共交通枢纽站项目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社稳征求公示意见包括城乡客运站和公共交通枢纽站,建设地点均位于右岸新城惠昌大街南侧,丰城路东侧,岚山街北侧。其中,城乡客运站占地58.01亩,建筑面积7250㎡,总投资4595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1700万元,地方财政自筹2895万元;公共交通枢纽站占地63.20亩,建筑面积4805㎡,总投资3400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1100万元,地方财政自筹23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站房、维修用房、主站楼、检验检测用房、停车场及站前广场等,并配套建设道路绿化、辅助用房等设施,计划2020年12月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四、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主要工作内容
1.识别项目自身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2.对项目建设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分析。
3.对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识别和分析。
4.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级,提出改进措施或项目实施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主要方式和公示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公示对象为拟建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利益相关者。
2.主要事项
(1)本项目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项目用地对公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3)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安全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4)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5)对本项目的态度;
(6)公众关心的其他相关问题。
3.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项目单位和咨询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下载链接及提取码
https://pan.baidu.com/s/1nDQSy_yZNvXp7I9m8_hEqA
提取码:x1a1
5.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迁安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迁安市钢城大街
联 系 人:宋占义
电话:18031512555
邮箱:gongjiaoshifan@163.com
迁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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