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解除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并恢复两个尾号轮换限行措施的通告
迁政通字〔2021〕7号
根据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近期我市环境气象条件逐渐转好,空气质量以优良为主。为方便群众出行,按照《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解除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并恢复两个尾号轮换限行措施的通告》(唐政通字〔2021〕12号)要求,决定调整全市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1年11月7日零时起,停止执行《迁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的通告》(迁政通字〔2021〕6号),解除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公交车恢复正常收费。
二、自2021年11月8日零时起,继续执行《迁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动车限行的通告》(迁政通字〔2020〕4号),恢复机动车两个尾号轮换限行措施。
迁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6日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
欢迎您使用本网站互动功能!本网站互动用户已实现与河北政务服务网统一登录,如上图所示,新用户请点击[注册]打开河北政务服务网完成注册。如果您已完成注册,请点击[登录],从河北政务服务网登录后可自动返回到本网站互动版块,然后您就可以写信提交了。(提示:如果【到省政务服务网统一注册】无法正常使用,您可以选择【本站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