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检查
为切实加强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哨点”作用,进一步提高防控水平、规范防控流程、堵塞防控漏洞,11月6日,市防控办医疗机构管控组对我市6家乡镇卫生院、20家村卫生室以及11家个体诊所进行了督导检查。
督导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对基层医务人员进行再次督导强调,提出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是防控工作的重点,必须要增强责任感、强化警觉性、提高敏感性,切实提高“早发现”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强化首诊责任,基层医务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熟练掌握疫情防控相关预案操作流程。完善规范就诊登记记录,尤其是个人旅居史、接触史、相关症状必须详细登记,提醒就诊患者规范佩戴口罩、落实一米线,坚持按照要求定期对重点场所进行通风消毒。
二是要将健康码、行程码贴在医疗机构进门处显要位置,要求就诊人员先扫码测温登记再就诊,坚决不能因为是本地人就放松管控、简化流程。
三是遇到发热、干咳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人员,必须及时上报所在基层区域卫生服务中心,并拨打“120”安全转运至发热门诊进行筛查、诊治,并做好交接记录。严禁私自留诊或让患者自行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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