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时间安排
2021年10月11日至11月30日
二、抽查对象、抽查范围、抽查内容
抽查对象:从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主体中抽取。
抽查范围: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20%的比例进行抽取检查经营单位。
抽查内容: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
三、抽查实施部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
四、检查方式
(一)依托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开展随机抽查,随机抽选确定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利用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定期推送的企业信用风险分级结果,提高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的检查比例。
(二)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过程中,要科学合理的确定抽查实施路线,便于抽查工作的高效实施,随机检查对象一经抽选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三)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当场出示执法证,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
五、抽查结果公示
(一)制定的“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方案
应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执法检查过程,发现被检查对象有违法行为的,应当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查处。根据调查,做出是否予以行政处罚、移送其他行政机关、移送司法机关等决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应当在检查结果完成后,及时向检查对象反馈检查结果。
(四)随机检查结果及时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河北省执法公示平台,并通过政府网站、我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牵头组织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检查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未备案的;设立分支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未书面报告的;发布的招聘信息不真实、不合法,未依法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未按规定明示有关事项,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制度或者保存服务台账,未规定提交经营情况年度报告的;是否存在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伪造、涂改、转让职业中介许可证行为;是否存在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行为;是否存在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的行为;在职业中介服务不成功后是否存在未向劳动者退还所收取的中介服务费等行为。
(二)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登记事项检查。
(三)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综合检查。
(四)加强组织领导。作为此次跨部门联合抽查的牵头部门,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此次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确保此次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五)加强协调配合。人社局要发挥牵头作用,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应急管理局要积极配合,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按时限高标准完成抽查任务。
(六)加强宣传培训。要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加强本单位执法人员培训,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章)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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