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严格按照省、唐山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工作部署,落实“四个不脱”要求,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稳步推进。
责任落实方面。将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列入全市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成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并制定《迁安市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调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事项。各相关部门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坚持定期排查摸底、动态监测预警、长效管护运行相结合,相关问题随时发现、随时清零。全市产业、就业、教育、医疗等各项扶贫政策持续、稳定,确保脱贫人口政策不退、收入不减。同时,落实结对帮扶,及时做好各级帮扶责任人调整,做好新选派帮扶责任人和镇村干部相关政策培训,对已脱贫户生产生活情况持续关注,组织帮扶责任人每月不少于一次开展入户走访。持续开展问题排查整改,针对国家、省、市各次督导考核反馈问题和防贫动态监测排查发现问题进行全面“回头看”,对重点工作推进和相关资金使用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做到了全部问题清仓归零。
政策落实方面。落实对各学段“奖、免、补”政策,持续开展“雨露计划”,义务教育阶段无辍学学生。“参保全覆盖、门诊慢特病认定、省域内住院一站式直接结算”等健康帮扶政策稳定落实。年度危房改造任务按时推进,健全动态监测和长效管理机制,实现 “动态增长、动态清零”。同时,针对安全饮水“四项标准”,坚持阶段性排查与常态化监测相结合,确保全市农户均实现饮水安全,无受洪涝和地质灾害等影响新发生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对符合条件人员全部依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实现民政兜底保障应纳尽纳。
工作落实方面。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做好已脱贫人口收入监测,细化防贫保险对象范围和救助标准,依据部门筛查、村组干部排查、群众自我申请三条渠道,全面开展防贫监测,发现风险及时采取措施。推进防贫监测和帮扶管理一体化云平台建设,强化市直各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截至目前,全市国扶系统内累计纳入防贫监测27户73人、标注风险消除共20户48人。针对享受防贫保险、危房改造、临时救助等帮扶措施的一般农户、自付医疗费用超5000元的脱贫户、自付医疗费用超2万元的一般户、农村低保户、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等未认定为易返贫致贫户的1058户,逐户分析,全面开展监测排查,未发现错评漏纳情况。持续落实脱贫攻坚期间稳岗就业各项政策措施,规范扶贫专岗管理,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130人,边缘易致贫劳动力稳定就业23人,发放扶贫专岗补贴43万余元,代缴扶贫专岗意外伤害保险2万余元。今年增加产业扶贫资金投入366万余元,2月起贫困户资产收益增加到每人每月314元,边缘易致贫户每人每月255元,落实直接帮扶资金3.34万元,产业扶贫带动增收效果显著。自2018年开始,累计发放小额信贷17笔 68.5万元,贷款利率(财政贴息)为4.75%,2021年风险补偿金由40万元调整为10万元,已完成还款8笔28.5万元,剩余9笔40万元,无逾期风险。
巩固成效方面。产业扶贫委托经营共投入资金866万余元,累计发放产业分红135万余元,受益建档立卡户122户322人;积极拓宽贫困劳动力就业渠道,为全市建档立卡户和边缘户累计安排公益岗位385人次,通过就业帮扶,全市脱贫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130人。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全市115户300人脱贫人口人均收入达15937.34元,较上一年度13598.4元收入增幅17.2%。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各项政策稳定落实,脱贫人口无义务教育阶段辍学情况,脱贫人口基本医疗保障全部到位,脱贫成果巩固未受到参保补助政策调整影响,脱贫人口住房安全、饮水安全保障率全部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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