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带一流队伍 创一流业绩
宋俊合,1967年3月出生,大专文化,法律专业,1985年5月参加工作,2019年1月至今任迁安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兼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自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来,该同志牢记执法工作使命,身先士卒,带好队伍,牢固树立全心全意服务农业的宗旨,严格要求自己,爱岗敬业,开拓创新,扎实工作,默默奉献,使迁安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跻身于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先进行列。2020年被农业农村部评为第一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在2020年的全国农业农村法治工作会议上,该同志作为全国唯一一家县级代表作了典型发言,得到了参会部领导的肯定和表扬;2021年荣获农业农村部 “中国渔政亮剑2021”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成绩突出集体称号;2021年迁安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创新获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跨省交叉评价工作组好评。
一、争做行家里手,打造“学习型”执法队伍
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政执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学懂弄通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推动党中央、省委、唐山市委和迁安市委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2019年8月,组建迁安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市农业农村局实行“局队合一”管理体制,该同志兼任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本着不当门外汉,既要当好局长也要当好队长的要求,该同志除自己认真学习外,每周都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农业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执法人员整体业务素质,工作中带头系统学习,清晰自己的职责和执法边界,重要工作方案、重大活动亲自谋划、亲自参加,率先垂范,不论白天晚上经常和队员们一起“摸爬滚打”查办案件,靠前一线指挥,树立队伍中的威信,当好同志们的“主心骨”。
二、健全制度体系,打造“规范化”执法队伍
围绕中心,该同志积极争取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使执法大队的编制、经费、装备得到了充分保障,现有全额事业编制55名,设置14个科(执法中队),配备了农产品质量信息分析仪、照相机、录音笔、农业执法通、执法记录仪、对讲机、执法问询监控设备等日常执法办公设备,还配备了2个红外线成像夜视仪、3台无人机、13辆执法车以及1艘巡逻艇、2艘冲锋舟。
身先士卒,带头认真贯彻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不透明、不文明等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主持制定完善了《廉洁从政、文明执法制度》《执法人员“十不准”》《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守则》等一整套规章制度。在开展大练兵活动中,该同志亲自授课并全程参与,共开展政治练兵16场次,专业练兵18次,实战练兵15次,竞技练兵6次,与唐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开展了军训练兵1次,进一步增强了执法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
三、忠诚履职尽责,打造“为民型”执法队伍
按照上级要求,结合迁安市实际情况,精心部署,在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扎实开展了农资打假、畜禽屠宰、“中国渔政亮剑”、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等一系列专项行动,2019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3318人次,执法车辆1381台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企业1543家次,起获地笼网、粘网3.5万延长米,放生渔获物1700余公斤,立案48起,结案48起,罚款19.5万元,有力打击了涉农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了农民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树立维护农业执法威严。
工作没有终点,只有起点,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在以后的工作中,该同志将带好队伍,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办实事,按照“法治迁安”建设工作的要求,认真落实上级的各项安排部署,展现新担当,奋发新作为,护航农业农村稳定发展,为全市“三农”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力量。
2022年2月22日
编辑人:李东风
审核人:李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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