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时间:2022年3月22日
市民反映,反映人的住院资料被医保局城乡居民医审科封到档案里不让复印,导致反映人不能二次报销,反映人认为不合理。
答复时间:2022年3月24日
答复:接到群众反映后,迁安市医保局立即责成相关人员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经查,反映人可以携带身份证件到医保局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居民医审科复印相关资料,申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报销,3月24日答复反映人,反映人表示满意。
编辑人:杜金丽
审核人:王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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