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 繁体版 | 手机版 | APP | 国务院客户端    

通告!迁安人有序就医这样做—>

发布日期: 2022-03-24  来源:迁安市融媒体中心  字体:  打印
  • 微信

    打开微信,“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迁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疫情期间开展有序诊疗方便

群众就医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工作,方便患者有序就医,根据唐山市防控办通告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中高风险人群:隔离点、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等重点人群,我市专门设立定点收治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以上人员就诊前需向所在镇街村居报备,并拨打“120”急救电话,点对点闭环诊疗。

二、急危重症患者:尤其是临产、急产或其他紧急情况需要就诊的患者,请拨打“120”急救电话,由“120”急救指挥中心及时调度转运至相关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疫情防控等借口推诿急危重症患者,延误治疗。

三、特殊慢性病等患者:新生儿、孕产妇、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精神卫生等重点人群,我市确定了定点支持医院(名单见附件2),就医前需进行电话预约咨询,并提前做好核酸检测和筛查评估工作,点对点诊疗。

四、普通患者:提倡预约就诊、错峰就诊,就诊时严格落实预检分诊、佩戴口罩、测温扫码、一米线等院感防控措施。加强住院病区封闭管理,原则上“轻症无陪护,重症一陪护”,新住院患者与陪护人员须先进行核酸检测,严防发生交叉感染。

  

附件:1.迁安市中高风险人群定点收治医院名单

2.迁安市特殊慢性病定点支持医院名单

 

迁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4日

1.png


2.png





编辑人:邹蕾

审核人:韩冰远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

温馨提示

欢迎您使用本网站互动功能!本网站互动用户已实现与河北政务服务网统一登录,如上图所示,新用户请点击[注册]打开河北政务服务网完成注册。如果您已完成注册,请点击[登录],从河北政务服务网登录后可自动返回到本网站互动版块,然后您就可以写信提交了。(提示:如果【到省政务服务网统一注册】无法正常使用,您可以选择【本站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