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迁安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迁建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示及公众参与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河北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冀发改投资规〔2021〕1号),为使公众了解、参与本工程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现予以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
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项目名称
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迁安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迁建项目
三、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迁安市滨湖南路北侧、三里河(芦沟堡村)南侧,现状工业污水处理厂东侧。为消除汛期滦河水位过高对我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营造成的安全隐患,对现状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迁建,项目占地约193亩,新建生活污水处理厂1座及管网等配套附属设施,污水处理规模为12万立方米/日。建设期为2022年5月至2024年12月。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6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
四、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主要工作内容
1.识别项目自身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2.对项目建设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分析。
3.对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识别和分析。
4.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级,提出改进措施或项目实施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主要方式和公示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公示对象为拟建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可能受工程建设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利益相关者。
2.主要事项
(1)本项目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项目用地对公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3)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安全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4)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5)对本项目的态度;
(6)公众关心的其他相关问题。
3.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项目单位和咨询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下载链接及提取码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Sh9hWI1m6Ja5iGhRDvfTmA
提取码:4su2
5.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迁安市燕山大路中段迁安一中西侧
联系人:刘主任
电话:15031566445
邮箱:455530464@qq.com
编辑人:何飞
审核人:王玉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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