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迁安市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 2021-07-02  来源:迁安市司法局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关于《迁安市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

一是上级有要求。202011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农村宅基地工作发生重大变革,明确“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等规定。省、市要求各县(市)区6月底前出台《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二是群众有呼声。2014年以来,全市停止批放农村宅基地,部分农户几代同堂,住房紧张,还有孩子结婚无房可住现象,对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需求迫切。该办法规范了审批程序,即农户申请—村级审查—镇街审批—批后管理—市级发证。各镇街、村负责把关监管建筑面积、层高,规划、土地性质等,并执行宅基地管理三到场要求,即批前审查到场,放线到场,竣工验收到场。

二、制定过程

市农业农村作为牵头起草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交通局等8个市直单位及21个镇街征求意见并进行了修改完善2021628日经市司法局和政府法律顾问王玉海进行合法性审核,2021629日经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1629日以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正式印发。

三、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的指导意见》《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四、主要内容

该办法共分为730条内容,主要为:总则、规划管控、申请资格和条件、申请和审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收回和转让、监督检查、附则。明确了迁安市重点区域内控制宅基地审批村庄清单、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等一系列文书格式。此外,随着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调整及城乡规划调整,对重点区域控制宅基地审批的村,本着疏堵结合的原则,各镇街引导有住房需求的到社区购买保障性住房,做到有疏有堵。


编辑人:姚育宏

审核人:刘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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