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办法》《河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冀自然资规〔2022〕3号

发布日期: 2022-06-30  来源:建昌营镇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名称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办法》《河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冀自然资规〔20223

 

文号 冀自然资规〔20223 发文时间 2022-06-09

发布机构  业务类型 综合管理

效力级别 厅规范性文件 来源 执法局

冀自然资规〔20223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综合执法局,秦皇岛、沧州市海洋和渔业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事业单位:

 

《河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办法》《河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已经厅党组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269

 

附件:1.河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办法.doc

 

      2.河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类).xlsx

 

      3.河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矿产类).xlsx

 

      4.河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海洋类).xlsx

 

      5.河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测绘地理信息类).xlsx

 

      6.河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划类).xlsx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河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办法><河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解读

 

         政策解读: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办法和裁量基准十大亮点

 

名称 《关于印发河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办法和河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解读

发布机构 执法局 索引号 2189234/2022-06223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6-09 主题词

《关于印发<河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办法><河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解读

发布日期:2022-06-09 17:28 信息来源:执法局 访问量:469 字体 :[ ][ ][ ]

为适应新的自然资源执法形势,规范全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行为,202269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印发<河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办法><河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制定出台《河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办法》(以下简称《裁量办法》)和《河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下简称《裁量基准》),为全省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执法中裁量实施标准提供了依据和遵循。

 

一、为什么要制定出台自然资源裁量办法和裁量基准?

 

20199月,结合机构改革和自然资源执法形势变化,省自然资源厅制定出台了《河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办法(试行)》。202191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土地违法问题罚款标准进行了大幅调整,比如:对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处以罚款的,罚款额度由每平方米10元以上30元以下调整为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对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处以罚款的,罚款额由原来的土地开垦费2倍以下调整为5倍以上10倍以下。《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于今年330日经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今年61日起开始实行。省《条例》对《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各类罚款标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增加了设施农业用地不再使用后未按照规定恢复用途的处罚条款等内容。

 

随着形势的发展,矿产、海洋、规划、测绘等方面的裁量基准也需要制定出台或进一步完善。

 

对此,省自然资源厅积极借鉴先进省份经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紧密结合我省自然资源管理保护和执法工作的特点规律,对20199月厅制定出台的《河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办法(试行)》进行较大幅度地修改完善,研究制定了我省新的《裁量办法》和《裁量基准》。

 

二、新的裁量办法和裁量基准有哪些主要内容?

 

(一)裁量办法。《裁量办法》共523条。

 

第一章为总则,有6条内容,主要说明裁量办法的定义、制定依据、适用范围、注意问题等。

 

第二章为裁量规则,有4条内容,主要规范行政处罚中一些特殊事项的处罚原则,明确了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重处罚的具体情形。

 

第三章为实施程序,有4条内容,主要是规范裁量标准的实施程序。

 

第四章为监督管理,有5条内容,主要是规范和明确行政处罚标准裁量不当的认定、责任追究、监督检查、处分处理等问题。

 

第五章为附则,有4条内容,主要是明确了适用范围、有效期等问题。

 

(二)裁量基准

 

涵盖了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的土地、矿产、海洋、规划、测绘5类行政处罚,海洋、规划、测绘类裁量标准为新增内容。

 

1.河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类)。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罚款标准的大幅调整以及自然资源管理形势的变化,土地类裁量基准作了较大幅度调整。

 

2.河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矿产类)。根据矿产资源管理和执法形势,对处罚裁量基准作了适当调整。

 

3.河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海洋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我省海洋执法实际首次制定。

 

4.河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测绘地理信息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测绘执法的裁量基准。

 

5.河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划类)。紧密结合我省规划执法实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规划执法的裁量基准。

 

三、如何贯彻落实裁量办法和裁量基准?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裁量办法和裁量基准是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的现实需要,是适应自然资源系统职责调整和自然资源执法新形势新要求的重大举措,内容涵盖了土地、矿产、海洋、测绘、规划等各方面的处罚。特别是土地类的行政处罚,罚款标准变化幅度较大(如对违法占地,罚款额度由每平方米10元以上30元以下调整为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各级和相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结合岗位职责,有针对性的组织本单位全体人员学习研讨,学懂、弄通、吃透文件精神,坚决防止任性而为、自由裁量,推进刚柔执法有机统一。

 

二要严格抓好落实。裁量办法和裁量基准是自然资源行政处罚的重要依据,也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相关单位要切实抓好政策的落实落地,严格按照办法和基准实施行政处罚。要加强调查研究和检查督导,定期收集基层在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组织有关单位专题研究解决办法,及时解疑释惑,确保政策的顺利实施。

 

三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网络、报刊、新媒体等,广泛宣传裁量办法和裁量基准,引导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落实依法行政要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引导全社会自觉遵法守法,共同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的良好秩序。

 

名称 政策解读: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办法和裁量基准十大亮点

发布机构 执法局 索引号 2189234/2022-06222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6-09 主题词

政策解读: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办法和裁量基准十大亮点

发布日期:2022-06-09 17:21 信息来源:执法局 访问量:210 字体 :[ ][ ][ ]

202269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关于印发<河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办法><河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内容涵盖土地、矿产、海洋、测绘地理信息、规划5方面的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对规范全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行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行政处罚实施中公民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亮点一:注重 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近年来,行政执法规范化要求越来越高。行政执法必须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行政处罚必须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裁量实施标准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合理设定。在《裁量办法》的制定中,提出了行政处罚实施的基本原则,明确了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重处罚的具体情形,规范了裁量标准的实施程序,特别是注重 加强对行政裁量实施的监督管理,提出了5条监督管理措施,要求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采取考核、检查、行政复议、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形式定期或者不定期对下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检查,发现行政处罚裁量不当的,应当责令改正;对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裁量权的,由有行政处分权的部门依法对主要负责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视情节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这将有利于压缩权力寻租空间,促进公正执法,遏制执法腐败。

 

亮点二:裁量基准内容全面,涵盖自然资源执法5大方面

 

这次裁量基准的制定,适应机构改革后自然资源系统职责调整变化,紧密结合我省自然资源管理、利用、保护和行政执法实际,内容包括土地、矿产、海洋、测绘地理信息、规划5个方面,涵盖了我省自然资源系统行政处罚的全部内容,在历次裁量办法和裁量基准的制定中,这次制定是内容最丰富、最全面的一次,也是首次制定出台海洋、测绘地理信息和规划方面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填补了我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空白,对全省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提供了全方位依据和遵循。

 

亮点三:凸显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都对严格保护耕地、防止非法占用耕地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土地类裁量基准制定中,处处体现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措施。对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处罚、对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罚、对超过批准数量占用土地的处罚等,只要涉及耕地,都按照最高裁量标准予以罚款。比如,对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罚,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8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直接按最高100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亮点四:土地类行政处罚罚款额度大幅提高

 

202191日开始实行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土地违法问题罚款标准进行了大幅调整,比如:对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处以罚款的,罚款额度由每平方米10元以上30元以下调整为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对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处以罚款的,罚款额由原来的土地开垦费2倍以下调整为5倍以上10倍以下。今年61日起开始实行《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对各类罚款标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在土地类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制定中,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条例要求,各类违法情节、违法程度的处罚额度都有大幅提升。

 

亮点五:加强行政处罚相对人合法权益保护

 

本次《裁量办法》《裁量基准》制定中,注重促进公正执法,减少执法随意性,最大限度地保障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比如,《裁量办法》明确了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性后果、违法行为超过追诉时效等3类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行政处罚决定下达前主动采取措施减轻违法后果、积极主动配合调查处理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等3类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裁量基准》中对有主动采取措施减轻违法后果、积极主动配合调查处理情节的,违法程度都界定为一般,处罚裁量按最低标准实行。

 

亮点六:注重增强可操作性

 

裁量基准制定的一项重要意义,便是增强上位法可操作性。《裁量基准》对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的罚款区间,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按照一般、较重、严重的类别作了进一步细化,比如,对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处罚,非法转让建设用地或者未利用地的,违法程度为一般,罚款额度为违法所得10%以上30%以下;非法转让耕地以外其他农用地的,违法程度为较重,罚款额度为违法所得30%以上40%以下;非法转让耕地或者永久基本农田的,违法程度为严重,罚款额度为违法所得30%以上40%以下。《裁量基准》制定既合理划分了罚款额度的区间,又为市县细化裁量基准和行政处罚裁量的实施留有空间,为执法人员提供参考和指引,增强了可操作性,提高执法精细化水平和行政效率。

 

亮点七:首次对并处罚款“可以”表述予以界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对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罚等多个处罚条款中,对罚款的表述为“可以并处罚款”。由于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罚款额度大幅提升,是不是处以罚款成了实施行政处罚的一个关注点。什么情况下要处以罚款、什么情况下不处以罚款?当前的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的规定。在这次《裁量基准》制定中,对于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罚,规定积极配合整改的,处罚时可以并处罚款;拒不配合查处整改的,处罚时并处罚款。这既增强了行政处罚的可操作性,又能促进违法主体积极配合查处整改。

 

亮点八:海洋类裁量基准——把用海预审意见作为重要情节

 

本次海洋类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把用海预审意见作为重要情节予以考虑。用海预审意见,虽不是最终行政许可,但本质上是国家行政机关对项目用海的主要和关键条件进行的审查认可,是国家行政机关对项目用海一定程度上的许可。体现了用海单位的依法用海意识和行政许可意识,也体现了用海单位对法律和行政部门的尊重,可以认为是一种较轻的违法行为。为体现“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本次修订的裁量基准,对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已取得主管部门用海预审意见的,按要求停止违法行为的给予较轻处罚,切实体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目的。

 

亮点九:测绘地理信息裁量基准——助力地理信息规范化建设

 

本次测绘地理信息类裁量基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修订后首次制定出台,对测绘地理信息行政处罚的各项裁量基准进行了细化,新增了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将有力促进我省测绘地理信息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比如,近年来卫星导航定位服务需求旺盛,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快速发展,但也存在基准站建设无序发展、统筹不足、数据使用不规范等问题。新修订的测绘地理信息裁量基准对违反基准站建设备案制度和基准站的运行维护、安全标准等规定的情况明确了处罚裁量基准,规范了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建设标准,为高标准提供导航定位基准信息公共服务打下良好基础。为促使互联网地图遵守国家有关地图编制标准、地图内容表示、地图审核的规定,正确表达国家版图,新修订的测绘地理信息裁量基准首次对违反国家有关地图管理规定的互联网地图服务提供者处罚的裁量基准予以明确,将促使互联网地图服务提供者应当使用经依法审核批准的地图,建立地图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有效提高服务意识和质量。

 

亮点十:规划类裁量基准——执法主体分散但裁量基准统一

 

机构改革后,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增加了规划行政管理职能,但市(县)级层面规划执法主要分布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城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乡镇(街道),且省级未制定过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为基层行政执法带来诸多不便。本次裁量基准制定新增6条规划类类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主要规定了自由裁量依法从轻和从重的具体情形,有助于自由裁量权的有效行使;制定了具体而细致的裁量细化标准,保障了自由裁量的规范和统一,体现了公开公正的行政处罚原则,为基层行政处罚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相关文件: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办法》《河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编辑人:刘铭

审核人:阎大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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