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41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系统中配置了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模块,并于6月24日18时正式上线运行,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一站式”直接结算,有效减轻参保群众奔波之苦和垫付医疗费用压力。一是医疗救助对象包括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和因病致贫重病患者5类人群。二是医疗救助费用主要覆盖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因慢性病需长期服药或患重特大疾病需长期门诊治疗的费用。三是医疗救助分为普通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普通医疗救助年度救助累计限额不超过5万元;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年度救助累计限额最高不超过8万元。截至目前,已经办理149笔业务,发放医疗救助金16.32万元。
编辑人:杨聪颖
审核人:田桂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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