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冀政字[2019]22号)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和我局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2年7月 22日至 7月31日。
二、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2022年7月22日(含)前登记设立、已成立状态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抽取比例为20%。利用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定期推送的企业信用风险分级结果,对信用风险较低的,合理降低检查频次和比例,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信用风险一般的,按照常规要求依法监管;对信用风险较高的,提高检查频次和比例。
三、抽查实施主体
牵头科室: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配合科室:劳动监察大队
四、抽查检查事项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情况
五、组织实施
(一)抽查任务分工
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负责在要求时限内完成本科室随机抽查事项的检查,并将抽查工作情况汇总上报到政策法规与信访工作科。政策法规与信访工作科要做好督导检查、公示、总结上报等相关工作。
(二)抽查方式及流程
抽查事项及内容,应当一次性完成检查,不得出现重复检查、多头执法等现象。
(三)抽查结果公示
抽查检查工作结束后,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将检查结果上报到政策法规与信访工作科,政策法规与信访工作科及时将检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和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并通过政府行政执法公示专栏、我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此次定向抽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加强宣传引导。公开抽查依据、抽查事项、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此次抽查工作的意义、目的。
(三)加强协调配合。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要发挥牵头作用,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要主动配合,按时限高标准完成抽查任务。
(四)按时报送总结。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负责汇总本次抽查工作情况,并于 2022 年 7 月 28日前将检查结果上报政策法规与信访工作科。
联系人:政策法规与信访工作科 李飞
电话:0315-7626763
电子邮箱:zcfgk7626763@163.com;
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章)
2022年7月22日
编辑人:李飞
审核人:马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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