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第九批参保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2-08-26    来源: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预发放工作的通知》(唐人社字〔2022〕25号)精神,我市将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现将第九批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8月26日—9月1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及时向市人社局统筹业务部反馈,联系电话:7639223。









单位:人、元
序号单位名称单位编号减免类型单位性质2021年度月平均参保人数2021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裁员率2021年实缴金额返还金额
1河北蓝亨啤酒有限公司13028343287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3812.70%15760.7814184.7
2迁安首钢设备结构有限公司13028300003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540026903.324212.97
3唐山东方希望金豆动物食品有限公司13028300165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27001311611804.4
4迁安市卓安实业有限公司13028329751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2813.60%10944.259849.83
合计147266724.3360051.9


编辑人:李红伟

审核人:马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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